美加邊界

美國與加拿大之間的邊界

美加邊界(英語:Canada–United States border、法語:frontière Canada–États-Unis),是美國加拿大之間的邊界,其官方名稱為國際界線International Boundary)。陸路邊界(包括小部分位於大西洋太平洋北冰洋近岸,以及五大湖區的邊界 )長8,891公里,當中2,477公里是加拿大和阿拉斯加州之間的邊界,是世界上最長的不駐防邊界。北美洲的人口伴隨着文化衝突的增加,使美國政府於2011年督促加拿大政府收緊移民政策,並簽署泛加美安全協議,該協定將增設加拿大境內的美國預檢查機構,但是美方對於無法在加拿大境內逮捕犯罪嫌疑犯感到增設檢查的困難。 該協議的內容還包括共享兩國空中及海上旅客進入北美大陸的資訊。加拿大任何飛越美國領空的航班,途徑美國領海的輪渡(即使並不在美國降落或者停靠),都需要向美國國土安全部提供乘客的資訊。加美兩地將統一使用非美加兩國公民訪問者的指紋虹膜等生物數據來記錄出入境乘客。

位於華盛頓州布萊恩卑詩省素里市之間邊界上的和平拱門
美加邊界界碑(美國、加拿大分居左右)
加拿大邊境巡邏隊的一輛巡邏車

歷史

 
與加拿大有陸路或水路交界的美國二級行政區
 
歡迎駕駛者們入境美國的標牌
 
布瓦瑟萬邊境口岸

今天的美加邊界,源於簽署於1783年,旨在結束美國獨立戰爭的《巴黎條約》。之後根據1794年簽署的《傑伊條約》(Jay Treaty),創建了一個國際邊界委員會(International Boundary Commission),專門負責測繪勘定美國和英屬北美的邊界。隨着英屬北美和美國向西部擴張,兩者的界線也根據美英達成的《1818年條約》(Treaty of 1818)沿着北緯49度從活士湖西北角向西延至洛磯山脈。此條約簽訂以後,英國放棄了北緯49度以南紅河谷地區的領土權(該一帶原是魯拔地的一部分),而美國也同時放棄了路易西安納購地時取得的密蘇里河流域位於49度線以北部分土地的所有權;該地區今屬加拿大亞伯達省,密蘇里河最西北端支流米爾克河(Milk River)流經此地。

雙方的邊界紛爭導致了阿魯斯圖克戰爭英語Aroostook War。戰後於1842年,雙方簽訂了《韋巴富特-阿什布頓條約》,更明確地劃分了緬因州與英屬紐賓士域加拿大省之間的陸上邊界,以及安大略省明尼蘇達州之間蘇必略湖和西北角的水上邊界。

1844年美國總統占士·諾克斯·波爾克任內發生的俄勒岡邊界爭端英語Oregon boundary dispute引發了美國方面要求將位於洛磯山脈以西的美國領土北部邊界定於北緯54度40分的呼聲(即與當時俄羅斯的阿拉斯加地區接壤),然而英國方面卻主張邊界應沿着哥倫比亞河一直延伸到太平洋。1846年簽訂的《俄勒岡條約》解決了這一邊界爭端,雙方商定將北緯49度的邊界延伸穿過洛磯山。1857年至1861年間進行的西北邊界勘測(Northwest Boundary Survey)勘定了雙方的陸地邊界,然而這次勘測並未同時劃定水上邊界。在1859年爆發的豬戰之後,1872年的邊界仲裁才最終解決了佐治亞海峽群島和聖胡安群島之間的邊界問題。1903年,為解決阿拉斯加邊界問題英語Alaska boundary dispute而設立的英-加-美三方聯合仲裁委員會確定了大致沿西經141度線定下加拿大和阿拉斯加州的邊界。

國際邊界委員會

 
俄勒岡 / 哥倫比亞河地區

1925年,國際邊界委員會被指定為專門負責測繪勘定邊界、維護界碑及邊界浮標以及清除邊界兩側共6米(約20呎)寬範圍內所有灌木雜草等植被等工作的永久常設機構。這種人工移除植被造就的「邊界景觀英語border vista」向雙方境內各延伸3米(約10呎)。該委員會的年度預算約為140萬美元[1]

該委員會由兩名專員領導,美加雙方各一位。[2]2007年7月,布什政府由於與委員會在靠近邊界的私人修建問題上的意見衝突,要求罷免美方專員丹尼士·碩納克(Dennis Shornack)。[3]碩納克拒絕了,理由是該委員會是獨立的國際機構,美國政府無管轄權。並且,根據1908年創設它的條約,只有專員的「死亡、辭職或其他殘疾」方能使專員位置空出。[4]加拿大政府聲明在此事件中持中立態度[5],但7月13日加拿大方專員彼得·沙利文(peter Sullivan)說他願意與布什總統指派的美方臨時專員——一位在科羅拉多工作的內政部律師——大衛·伯恩哈特(David Bernhardt)共事。[6]

邊界安全

法律管制方式

 
位於華盛頓州羅伯玆角的反非法入境告示牌

美加邊界常被認為是世界上最長的不設防邊界,但這僅僅是在軍事意義上,法律的管制還是存在的,雖然管控也十分輕微。但美加邊界的警力低戒備、不設物理阻攔物與美墨邊境(只有美加邊界的1/3長度)形成了鮮明對比。在美墨邊界,美國海關和移民部門的工作人員緊盯着邊界哨站,搭乘各種交通工具或走或飛,甚至配合無人機與固定式紅外相機等科技日夜頻繁巡邏邊界線以防止非法移民和毒品走私活動,並有築起車輛也難以穿越的鐵絲網柵欄與水泥牆,高度可達3~5米以上,沿海也部署了各式巡邏船以防偷渡,甚至地底也要探測以防不法人士挖掘地道溜進美國,而兩條邊界上國家的都市景觀的差異也如同的巨大。反觀美加邊界僅有圍欄或標示,甚至可以隨意走動,一部分穿過起伏的山區或是茂密的森林,不過更多的部分則是穿過邊遠的北美大草原耕地、五大湖聖羅倫斯河,還有一小部分由大西洋太平洋北冰洋的水上邊界組成。美加邊界還貫穿了阿克維薩斯涅民族英語Akwesasne的土地,而在佛蒙特州和魁北克省交界的一些社區裏,一些修建於劃界前的老建築甚至坐落在邊界之上。

美加邊界的保安的實際人數仍屬機密,但密度很少。相比之下,僅在美墨邊界的美國邊界巡衛隊英語United States Border Patrol人數就達11,000人之多,這還需要其他部門支援。

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之後,不論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區還是人煙稀少的鄉地,兩國都顯著加強了對邊界的安全控制。兩國積極開展了廣泛、細緻的戰術及戰略情報共享活動。此前曾認為有19名參與九一一恐怖襲擊的恐怖分子經由加拿大進入美國,而事實上這是一個誤解。[7]

保安措施

對於那些兩國在國界旁擁有地產的居民,若在他們的土地上有任何穿越國界的設施修建,必須向他們各自的政府報告。具體由國際邊界委員會負責執行。如有需要,會使用圍欄或路障。穿過邊界者均需向各自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報告。在無法給口岸配置工作人員的偏遠地區,公路、口岸附近的森林地區、很多小路和鐵路都隱蔽安裝了傳感器,但雙方都沒有足夠的人手去核實和阻止傳感器報告的侵入。

走私活動

在過去,加方官員抱怨從美方來的麻醉藥品香煙槍支,但美方官員也抱怨加拿大向美國走私麻醉藥品。儘管相對美墨邊界而言規模很小,非法移民對於兩國邊檢和執法部門一直以來就是個頭疼的問題。 2005年7月,執法人員逮捕了三名在卑詩省華盛頓州間挖掘了長達360呎(約110米)用於走私大麻隧道的男子,以往都只存在於墨西哥附近,這是美加邊界首次發現這種隧道。[8]

安大略省康和市是加拿大最惡名昭著的走私地區中心。它的地理位置以及便捷的交通,使其成為了跨國走私煙草、麻醉藥品、槍支和非法移民的樞紐。鄰近的阿克維薩斯涅英語Akwesasne地區(跨越加拿大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及紐約州邊界)享有一定的「第一民族」自主權,這給安大略省省警皇家加拿大騎警接近走私活動的源頭造成了很多不便。甚至皇家加拿大騎警西北和中部地區的海關及稅收人員都來到康和調查走私現象。[9]當地自由職業者和國際犯罪組織勾結,走私行業十分猖獗。警方追捕走私者的行動已經造成數起平民傷亡。此外政府還損失了數億美元的稅收。在執法行動上已經投入了數百萬美元,但對走私的打擊成效不彰。[10]

西半球旅行計劃

美國國土安全部推行對美國公民和的國際旅客進入美國的身份鑑定要求。最後的規章和西半球旅行計劃的第一階段確立了乘飛機進入美國所需的四種形式的身份認證——有效護照、外國人登記卡(永居卡/綠卡)、NEXUS卡或附有旅行令的美軍身份證。[11] [12]

至2009年6月,所有通過陸路和海路口岸(包括乘渡輪)的入境者到達須出示有效護照、增強型駕駛執照國土安全部核准的身份認證表(I-94)。

邊界長度

   
排名 與加拿大的邊界長度 排名 省/地區 與美國的邊界長度
1 阿拉斯加州 2,475公里(1,538哩) 1 安大略省 2,760公里(1,715哩)
2 密芝根州 1,160公里(721哩) 2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2,168公里(1,347哩)
3 緬因州 983公里(611哩) 3 育空省 1,210公里(752哩)
4 明尼蘇達州 880公里(547哩) 4 魁北克省 813公里(505哩)
5 蒙大拿州 877公里(545哩) 5 沙斯卡寸旺省 632公里(393哩)
6 紐約州 716公里(445哩) 6 紐賓士域省 513公里(318哩)
7 華盛頓州 687公里(427哩) 7 緬尼吐巴省 497公里(309哩)
8 北達科他州 499公里(310哩) 8 亞伯達省 298公里(185哩)
9 俄亥俄州 235公里(146哩)      
10 佛蒙特州 145公里(90哩)      
11 新罕布夏州 93公里(58哩)      
12 愛達荷州 72公里(45哩)      
13 賓夕凡尼亞州 68公里(42哩)      

著名跨國橋樑/隧道

 
連接密芝根州底特律安大略省溫莎市的大使大橋是美加邊界上最繁忙的口岸
 
尼亞加拉瀑布一景:美國瀑布(左)位於紐約州,而馬蹄瀑布(右)則大致位於安大略省。

其他邊界口岸(機場、港口、火車站)

 
尼亞加拉大瀑布彩虹橋上的邊界標示

加拿大有數個城市(包括卡加利愛民頓哈利法斯滿地可渥太華多倫多溫哥華溫尼辟)的機場提供前往美國的航綫,而美國當局亦於這些機場開設入境檢查設施,亦即所謂的「預先清關設施」。此舉令來自加拿大的航班在美國機場降落以後無需作為國際航班處理,從而加快了旅行過程。另一方面,由於加拿大航空公司提供的美國航點眾多,但從那些美國航點前往加拿大的航班數量卻少於反方向航班,因此加拿大並不在美國機場開設此類預先清關設施。

類似的過關預檢機制也應用於營運赴美海上貨運業務的加拿大主要港口,以及溫哥華的太平洋中央車站。所有乘客在該車站登上過境前不停站直達西雅圖美鐵卡斯卡德號列車英語Cascades (Amtrak)(Amtrak Cascades)前都必須通過美國預先清關設施,並使行李經X光檢查。另外兩條來往美加之間的美鐵列車(分別是來往紐約市滿地可之間的Adirondack號列車英語Adirondack (Amtrak),以及來往紐約市和多倫多之間的楓葉號列車)由於在過境前於加拿大境內設有中途車站,因此並不設過關預檢,旅客必須在邊界上通關。

海上交通方面,有數家渡輪公司提供從紐賓士域省斯高沙省前往緬因州的航線,以及從卑詩省前往華盛頓州阿拉斯加州的航線。經五大湖往來於安大略省密芝根州紐約州俄亥俄州的渡輪服務也有很多。

跨境機場

美加邊界上有數個機場本身就橫跨邊界,分別是位於緬尼吐巴省明尼蘇達州派尼派恩克里克邊界機場英語Piney Pinecreek Border Airport、位於薩克其萬省蒙大拿州Coronach/Scobey Border Station Airport英語Coronach/Scobey Border Station Airport亞伯達省蒙大拿州Coutts/Ross International Airport英語Coutts/Ross International Airport、以及華盛頓州和卑詩的Avey Field State Airport。這些機場都毗鄰過境口岸。Piney Pinecreek和Avey Field機場的跑道大體呈南北走向穿過邊界,而Coutts/Ross和Coronach/Scobey機場的跑道則呈東西向與邊界平行。

跨境建築及道路

 
卡努薩街介於美國佛蒙特州(左側)與加拿大魁北克省(右側),雖然允許兩國車輛通行路過,但若穿越馬路是違法行為。

殘餘未解決的邊界爭端

參見

參考文獻

  1. ^ Schiff, Stacy. Politics Starts at the Border. New York Times. July 22, 2007. 
  2. ^ 組織結構圖,國際邊界委員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訪問2007年7月27日
  3. ^ Blaine couple, U.S. agency settle border wall case. Seattle Times. January 15, 2009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5-25). 
  4. ^ Bowermaster, David. Firing by Bush rejected by boundary official. Seattle Times. July 12, 2007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7-15). 
  5. ^ Fong, Petti. Politics delineates boundary dispute. Toronto Star. July 26, 2007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9). 
  6. ^ Fired border official's job filled quickly: White House refuses comment on former bureaucrat involved in lawsuit over couple's fence. Globe and Mail. July 13, 2007. 
  7. ^ [20]Wendell Sanford, Consul of CanadaRemarks for an Address, Canadian Studies Progra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02-17. ,2002年10月9日
  8. ^ Frieden, Terry. Drug tunnel found under Canada border: Five arrests made after agents monitored construction. CNN.com (CNN). July 22, 2006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0). 
  9. ^ 存档副本.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6-15). 
  10. ^ Cockburn, Neco. Smuggling's price. Ottawa Citizen. November 21, 2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2月12日). 
  11. ^ DHS Announces Final Western Hemisphere Air Travel Rule, 5 December 2006 [2007-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年12月16日) 
  12. ^ 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 The Basics,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2007-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02) 
  13. ^ 存档副本.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30). 
  14. ^ [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