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約翰·施特勞斯

約翰·巴普蒂斯特·施特勞斯一世(德語:Johann Baptist Strauss I,1804年3月14日—1849年9月25日),通常被稱作老約翰·施特勞斯奧地利作曲家,和約瑟夫·蘭納一起普及了圓舞曲,並為其兒子小約翰·施特勞斯的卓越成就奠定了基礎,被稱為「圓舞曲之父」。他最著名的圓舞曲是《萊茵河女妖羅蕾萊》(第154號作品),而他最著名的作品卻是《拉德茨基進行曲》(第228號作品)。

圓舞曲之父
老約翰·施特勞斯
Johann Strauss I
出生1804年3月14日
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大公國維也納
逝世1849年9月25日(1849歲—09—25)(45歲)
奧地利帝國維也納
墓地維也納中央公墓
國籍奧地利
知名作品拉德茨基進行曲》、其他大量圓舞曲
所屬時期/樂派浪漫主義
擅長類型圓舞曲進行曲

在他以及其他作曲家的努力下,圓舞曲(華爾茲)從一種四三拍子的鄉間舞曲,發展成了一種由五個相互承接的小圓舞曲、一個短小的完結篇和一個激動人心的結尾構成的,具有巨大影響的全新音樂形式。不過他的兒子小約翰·施特勞斯進一步發展了這種音樂形式,他對圓舞曲中配器的使用也比他的父親更加大膽和廣泛。

生平

老約翰·施特勞斯是小約翰·施特勞斯約瑟夫·施特勞斯愛德華·施特勞斯的父親。他還有兩個女兒。生於1829年的安娜(Anna)和生於1831年的特蕾莎(Therese)。他還有一個生於1834年的小兒子斐迪南(Ferdinand),但是他只活了十個月就夭折了。

1804年3月14日,約翰·施特勞斯在利奧波德市(Leopoldstadt,今維也納第二區)的一家客棧出生[1]。他的童年相當不幸——他七歲時,他的母親因為發高熱去世;而在他十二歲時,他的父親弗朗茨·博爾基亞斯(Franz Borgias)又在多瑙河中溺水身亡。後來,他的繼母將他送到一位叫約翰·利希特舍伊德爾(Johann Lichtscheidl)的圖書裝訂商處做學徒。在此期間,他學會了拉小提琴中提琴,而且還一度加入了在當地由作曲家米夏埃爾·帕默(Michael Pamer)組織的一個管弦樂隊。不過他不久後就轉而加入了一個由他日後的對手約瑟夫·蘭納建立的名為「蘭納四重奏」(Lanner-Quartett)的通俗弦樂四重奏樂團。樂隊的另外兩名成員是卡爾·德拉哈內克和約翰·德拉哈內克兄弟(Karl & Johann Drahanek)。這支樂隊演出的曲目通常是維也納圓舞曲德國的鄉村舞曲。到1824年,「蘭納四重奏」已經成為一支有一定規模的小型管弦樂隊了。需要指出的是,老施特勞斯並非如許多人所誤解的那樣為了音樂完全放棄了學徒工作,相反他完成了在那位圖書裝訂商那裏的學徒期。在他當學徒期間,他還曾經在約翰·波利申斯基(Johann Polischansky)處學習音樂。

之後,他成為了這支樂隊的代理指揮。1825年,老施特勞斯組建了自己的樂隊並開始為樂隊的演出譜寫作品。不久他便成為了全維也納最知名也是最受歡迎的舞曲作曲家。而也正是在1825年,老施特勞斯在維也納的利希滕塔爾(Liechtenthal)教區教堂與瑪麗亞·安娜·施特雷姆(Maria Anna Streim)舉行了婚禮,成為夫婦。

1829年,他與維也納最重要的舞廳「史培宮德語Zum Sperl」訂下為期六年的有酬合約,以此為家[註 1][2]。1833年起,開始受邀赴外演出,該年11月在匈牙利佩斯特(Pest)的音樂會大受歡迎[3]。1835年前往德國作巡迴演出,他在三個月內踏足十九個城市,舉行了四十場音樂會[4]。他的足跡還包括荷蘭比利時英格蘭蘇格蘭的許多地方。1838年年初,當他在法國巡演途中第一次聽到當地的四對方舞曲(quadrille)演奏後,他開始自己創作這一類型的作品,並熱衷於在維也納介紹這種舞曲,維也納大眾對此則報以熱烈迴響[5]。同年,率團前往英格蘭,在新落成的白金漢宮為宮廷舞會演奏[6]

1849年,老施特勞斯因猩紅熱在維也納去世。他的遺體最初與他的終生好友蘭納一起葬在德布林公墓(Döblinger Friedhof)。1904年,為了紀念兩人的偉大貢獻,他們的遺體被移葬至維也納的榮譽墓地——中央公墓。他們以前的墓地現在已被闢為施特勞斯—蘭納公園(Strauss-Lanner Park)。

評價

  • 施特勞斯和蘭納皆是當代維也納最受歡迎的作曲家,蕭邦嘗言:「蘭納、施特勞斯及其作品的光芒,使一切事物黯然失色。」[3]除了他們的作品及演出之外,其各自的出版商哈斯林格以及迪亞貝利也有着良性競爭的關係[2]
  • 埃克托·柏遼茲稱讚老施特勞斯是「維也納圓舞曲之父」(這一稱譽流傳甚廣)。
  • 理查·華格納讚為「維也納音樂的守護神」,稱其演奏時「有如阿波羅神殿的女祭司」[3]
  • 此外還有一種流行的說法,「沒有施特勞斯的維也納就像失去了多瑙河的奧地利一樣」。

作品節選

  • 拉德茨基進行曲(Radetzky-Marsch),第228號作品
  • 耶勒契奇進行曲(Jelačić-Marsch),第244號作品
  • 嘆息加洛普(Seufzer-Galopp),第9號作品
  • 中國加洛普(Chineser-Galopp),第20號作品
  • 入口加洛普(Einzugs-galopp),第35號作品
  • 麻雀加洛普(Sperl-Galopp),第42號作品
  • 幸運加洛普(Fortuna-Galopp),第69號作品
  • 年輕精神加洛普(Jugendfeuer-Galopp),第90號作品
  • 卡楚恰加洛普(Cachucha-Galopp),第97號作品
  • 印度加洛普(Indianer-Galopp),第111號作品
  • 麻雀波爾卡(Sperl-Polka),第133號作品
  • 心愛的安娜波爾卡(Beliebte Annen-Polka),第137號作品
  • Piefke und Pufke Polka,第235號作品

圓舞曲

 
《球拍圓舞曲》(Ball-Racketen Walzer,1837年)
  • 小鴿子圓舞曲(Täuberln-Walzer),第1號作品,1827年
  • 維也納嘉年華(Wiener Carneval),第3號作品,1828年
  • 吊橋圓舞曲(Kettenbrücke-Walzer),第4號作品,1828年
  • 史培宮節慶圓舞曲(Sperls Fest-Walzer),第30號作品
  • 蒂沃利滑行圓舞曲(Tivoli-Rutsch Walzer),第39號作品,1830年
  • 生活是一場舞蹈圓舞曲(Das Leben ein Tanz oder Der Tanz ein Leben! Walzer),第49號作品
  • 佩斯特的回憶(Erinnerung an Pesth/Emlek Pestre),第66號作品
  • 伊利沙伯圓舞曲(Elisabethen-Walzer),第71號作品
  • 柏林的回憶(Erinnerung an Berlin),第78號作品
  • 夜鶯圓舞曲(Philomelen-Walzer),第82號作品
  • 巴黎圓舞曲(Paris-Walzer),第101號作品,1838年
  • 維也納人的情感圓舞曲(Wiener Gemüths-Walzer),第116號作品,1840年
  • 萊茵河女妖羅蕾萊(Loreley-Rhein-Klänge),第154號作品,1843年

軼事及其他

父子關係

由於老施特勞斯長期與樂隊在國外演出,與家人在一起的時間很少,彼此的疏遠使得他的婚姻並不牢固。1834年,老施特勞斯拋妻棄子,開始與情婦埃米麗·特蘭布施(Emilie Trambusch)同居。不過老施特勞斯頻繁得驚人的演出所導致的勞累也讓他感到,作為一個音樂家是多麼不易,他並不希望他的孩子們也成為音樂家。出於愛子之心,他一直禁止小約翰·施特勞斯學習音樂。而小施特勞斯卻出於逆反最終踏上了成為一個音樂家的道路。在1844年老施特勞斯公開聲明與埃米麗所生的女兒為自己子女之後,瑪麗亞·安娜決定與他離婚,並鼓勵小約翰繼續從事音樂事業。

在施特勞斯家族中,老施特勞斯一直以一個嚴厲的父親形象出現。在維也納,施特勞斯家是有名的「Hirschenhaus」(意為「只有男人的房子」)。他總是把他的願望強加於他的孩子們——他禁止他們從事任何與音樂有關的職業。雖然還不確定他這麼做是否是為了避免家庭內部的競爭,不過,他對於作為一個音樂家所要經受的痛苦無疑是有深切的體認的。

小約翰·施特勞斯經常演奏他父親的作品,而且他毫不隱瞞他對這些作品的無比欽佩,即使在維也納父子倆的激烈競爭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更何況當時的輿論還對此火上澆油。舉例來說,老施特勞斯終生拒絕在多邁耶賭場(Dommayer's Casino)進行演出,因為小約翰·施特勞斯的首場親自指揮的演出正是在此舉行的。生前,老施特勞斯憑藉着早年的成就始終名氣壓過他的兒子,但是後來兩人在古典音樂上的成就對比讓人不難發現,小約翰·施特勞斯已經大大超越了他的父親。老施特勞斯沒有他的兒子那樣天才的音樂才華,也沒有精明的商業頭腦,但是當時和後世的人們對待他作品的態度無疑證明:他與蘭納一樣,是那個時代維也納少見的幾名最為出色的作曲家之一。

參考資料

註腳
  1. ^ 史培宮在施特勞斯的職涯當中扮演重要一角,據指出,有超過四分之一的作品都在這個場地首演。
參照
  1. ^ Kemp 1995,第3頁.
  2. ^ 2.0 2.1 Kemp 1995,第10頁.
  3. ^ 3.0 3.1 3.2 Kemp 1995,第12頁.
  4. ^ Kemp 1995,第13頁.
  5. ^ Kemp 1995,第16頁.
  6. ^ Kemp 1995,第20頁.
專書
  • Kemp, Peter. 陳絜吾; 曾瀚霈; 吳家恆 , 編. The illustrated lives of the great composers (18): strauss family [藝術生活 偉大作曲家羣像⑱ 施特勞斯家族]. 由陳明哲翻譯. 臺北市: 智庫文化. 1995. ISBN 957-8829-88-4.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