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6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106號決議》是1955年3月29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695次會議通過的。鑒於聯合國巴勒斯坦休戰監察組織英語United Nations Truce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in Palestine參謀長的報告書、埃及以色列代表的陳述,安理會注意到混合停戰委員會英語Mixed Armistice Commissions對於「以色列正規軍隊」於1955年2月28日在加沙地帶「奉以色列當局之命令事先安排計劃」攻擊埃及正規軍隊的判定。安理會在這項決議中讉責這次攻擊英語Operation Black Arrow破壞了《聯合國安理會54號決議》的停火規定,並呼籲以色列採取一切措施避免同樣行動發生,又深切表達任一方違反停戰協議就威脅到協議本身,若雙方不嚴格遵守協議則巴勒斯坦永遠都不能達到永久和平。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06號決議
日期1955年3月29日
會議695
編號S/3378(文件
主題巴勒斯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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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該決議獲得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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