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行政區劃
芬蘭行政區劃按兩個層次劃分:行政區(芬蘭語:maakunta,瑞典語:landskap)層次和市鎮(芬蘭語:kunta,瑞典語:kommun)層次。2021年芬蘭劃分為19個行政區和309個市鎮[1]。
為了統計和行政管理的方便,這19個行政區又被組合為「地方管理局」(芬蘭語:Aluehallintovirasto)的7個行政管理區。芬蘭全國又劃分為17個「企業交通環保中心」(芬蘭語:ELY-keskus,ELY中心)[2]。同時芬蘭又劃分為13個選區[3]。
行政區劃歷史
芬蘭省份(芬蘭語:lääni,瑞典語:län)是自17世紀以來直至2009年底的芬蘭一級行政區劃。省政府是中央政府來管理省份的派出機構。省份之下的地方行政是縣(芬蘭語:kihlakunta,瑞典語:härad)。例如法官和人口登記官的權利範圍在縣一級。
芬蘭歷史性省份通常是按瑞典統治時期的後期的城堡領地來劃分的。另一個劃分的依據是人們約定俗成的劃分以及芬蘭各個「部落」的不同文化特徵來劃分的。芬蘭的歷史性省份有奧蘭、海梅(或稱塔瓦斯蒂亞)、卡累利阿、拉普蘭、波赫揚馬(或稱奧斯特羅波的尼亞)、薩塔昆塔、薩沃(或稱薩沃尼亞)、新地及芬蘭本部。
2010年成立了「地方管理局」和「企業交通環保中心」(ELY中心)。以前的勞工中心、區域性的環保中心、公路局、省政府的交通和教育機構及海事局的行政任務轉交給這兩個機構。[2]
從1934年起、特別是在2010年代間芬蘭合併了很多市鎮。合併的原因通常是經濟和功能上的原因,當然同時也有區域政治上的原因[5]。以前市鎮被組合成70個次區(芬蘭語:seutukunta,瑞典語:ekonomisk region),但在2014年的正式行政區劃中去除了這一層劃分。
行政區
芬蘭共劃分為19個行政區,其中人口最少的為奧蘭(27 817人),最多的為新地區(1 429 202人)。面積最小的也是奧蘭(1552.57平方公里),而面積最大的則為拉普蘭區(92 664.6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小的為拉普蘭區(1.98人/平方公里),最大的為新地區(223人/平方公里)。
芬蘭是人口密度較小的國家,其五百四十萬居民大多數居住在芬蘭的南部和中部。
市鎮
芬蘭市鎮是芬蘭地方行政的單位。根據芬蘭2000年修訂的憲法第121條規定,「芬蘭劃分為市鎮,其行政管理應該基於市鎮居民的自治」[6]。市鎮有徵稅的權利。
中央政府通過地方管理局(芬蘭語:Aluehallintovirasto)來監督市鎮的事務運作。芬蘭所有的市鎮也組成「芬蘭市鎮聯盟」來協調和維護市鎮的利益。
根據法律規定,市鎮如果覺得其滿足對城市社區所規定的一些要求,它可以使用「城市」的稱呼[7]。現今市鎮和城市在法律上無任何區別。在以前城市地位是有君王來授予的,城市地位在法律上有所不同。
2021年初時芬蘭有309個市鎮,其中107個市鎮使用「城市」的稱呼[1]。市鎮通常再劃分為市區、小區或村莊。在同一市鎮裏可能使用不同的郵政編碼。
參見
參考文獻
- ^ 1.0 1.1 Kaupunkien ja kuntien lukumäärät ja väestötiedot. Kuntaliitto. 2019-04-03 [2021-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8) (芬蘭語).
- ^ 2.0 2.1 ELY-keskukset. ely-keskus.fi. 2016-02-26 [2016-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9) (芬蘭語).
- ^ Vaalipiirit. vaalit.fi. 2016-05-16 [2016-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芬蘭語).
- ^ Kuntapohjaiset aluejaot, kuntanumerot ja kuntien lukumäärät. kunnat.net. [2016-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3) (芬蘭語).
- ^ Kuntaliitokset. kunnat.net. [2016-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4) (芬蘭語).
- ^ Suomen perustuslaki. finlex.fi. 1999-06-11 [2016-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30) (芬蘭語).
芬蘭憲法第121條
- ^ Kuntalaki. finlex.fi. 2015-04-10 [2016-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2) (芬蘭語).
市鎮法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