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義 (劉宋)
范義(?—459年),字明休,南朝濟陽考城(今民權縣)人[1]。南朝宋年間范義為宋文帝劉義隆第六子廣陵王劉誕之左司馬、左將軍。
大明三年(459年),吳郡民劉成上書告發劉誕謀反。四月,劉誕被削去爵位,於是在廣陵城叛亂,殺死兗州刺史垣閬。宋孝武帝劉駿任命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攻討劉誕。同年六月,劉誕命中軍長范義為左司馬、左將軍及孟玉秀為右司馬、右將軍迎戰。當時范義之母親及妻子都在城內,有人勸范義投降官軍,因為此戰一定不會成功,但范義不肯,回答說:「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他認為既然他是劉誕官員就應該出戰,范義亦因而戰死。[2][3]
此戰之後,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城,蔡興宗與范義素來友好,所以幫忙收斂范義屍首及送喪到豫章,但有蔡興宗下屬擔心此做法會觸怒皇帝。之後果然引發宋孝武帝的怒氣與責問,蔡興宗則回答說皇上殺逆賊,臣子葬故交,有什麼問題,此話令宋孝武帝頗為慚愧。[4]
參考文獻
- ^ 《宋書·列傳第三十九·文五王》:「義字明休,濟陽考城人也。早有世譽。」
- ^ 《宋書·列傳第三十九·文五王》:「范義左司馬、左將軍,孟玉秀右司馬、右將軍。范義母妻子並在城內,有勸義出降,義曰:「我人吏也,且豈能作何康活邪!」義字明休,濟陽考城人也。早有世譽。」
- ^ 《資治通鑑·第129卷》:「大明三年六月誕以中軍長濟陽范義為左司馬。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 ^ 《資治通鑑·第129卷》:「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與范義素善,收斂其屍,送喪歸豫章。上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慚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