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世振(1614年—1682年),字仞上,號同果浙江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榜眼及第。

葛世振
大明翰林院編修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仞上,號同果[1]
出生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
逝世康熙三十一年(1682年)
出身
  • 崇禎十二年己卯科舉人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及第

生平

崇禎十三年(1640年),登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充日講官。不久請假歸省。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明思宗自盡,葛世振遂不再出仕。

康熙十年(1671年),浙江巡撫范承謨舉薦,康熙帝連續兩次下詔請用,葛世振均謝絕[2][3]

事跡

清康熙十年(1671年),康熙帝兩詔促葛世振出仕。高士陸宇燝為此贈詩曰:

曳履隨班稱老臣,少年隊裏自嫌身。
阿婆改作新來婦,抹煞庚辰第二人。

葛世振見詩嘆道:「使吾一舉足,更何面目以見陸生。」遂以疾堅辭不赴。

參考文獻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葛世振。曾祖傑,敕封江西南城知縣。祖文炳,南京大理寺評事,崇祀鄉賢。父瑞圖,府庠生。仝果。《易》二房。乙卯年十二月初六日生。浙江寧波府鄞縣人。己卯三十八名,會試四十名,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編修。
  2. ^ 葛世振. 北京東城區圖書館. [September 16,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21). 
  3. ^ 《池北偶談·卷四·談故四》薦隱逸:康熙十年,浙撫范中丞薦山林隱逸鄞縣葛世振,明崇禎庚辰第二人,翰林編修也,既以老疾辭不赴。復奉溫旨敦迫,再以疾辭,遂允其請。
  • 《確庵先生墓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