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榕(1711年—1760年),字念青,號恆岩。清代直隸遵化州豐潤縣(今屬河北)人。

康熙五十年辛卯(1711)出生,雍正十三年拔貢乾隆元年任河南鞏縣、孟津知縣,乾隆四年官濟源知縣,七年官新野知縣,八年為夏邑知縣。乾隆十一年,授陳州通判,十二年官鄭州知州,乾隆十五年七月,授許州知州。乾隆十六年,官金華南昌知府。乾隆二十年,任九江知府、分巡吉南贛寧道兼水利道攝贛關事。[1]為官有惠政。乾隆二十五年,後母死,哀毀過度,扶櫬返鄉,是年四月二十七日失足墜江死。[2]有傳奇《芝龕記》傳世。另著有《庚洋集》、《庚溪集》、《詩意集》、《繁露樓集》、《周子全書》及《浭洋詩集》等。

註釋

  1. ^ 《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1》(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648頁載「董榕履歷檔」云:「董榕,直隸人,年三十八歲,由貢生現任河南通判,(夾批:中平人,去得)乾隆十三年七月內經巡撫碩色以該員才具明敏、辦事幹練題升鄭州知州。」又注云:「乾隆二十一年閏九月內同江西吉南贛寧道,丁憂。」
  2. ^ 桑調元文集卷十八收《觀察·南定岩董君墓志銘》云:「君姓董諱榕,字念青,號定岩,順天豐潤縣人。……君以宅太君憂,哀毀昏迷,於乾隆二十有五年四月二十有七日,水死於南昌舟次,享年五十。」又該文集卷二十四收《董君定岩哀辭並序》云:「觀察·南董君定岩以至性居母喪,予赴弔唁。……至南昌,薄晚,醫私語予曰:『五臟壞,六脈散,治無及矣!』予猶就吊數千言,君頷之。詰朝黎明,因自啟船蓬,無欄杆,誤墜水。江漲溜急,遂歿。乾隆庚辰四月二十有七日也,享年五十。」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