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层行政机构和行政区划

街道辦事處,簡稱街道辦街辦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所派出的機關[2],其轄區稱為街道,行政區劃上屬鄉級行政區(與平級),街道辦事處行政級別上通常為正鄉科級。另根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23年,中國大陸全境有8,994個街道。

街道
分類鄉級行政區
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
創建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數量8994個[1](2023)
應用範圍自治區直轄市
本級政府街道辦事處
上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
下級社區行政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

特別地,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市轄區街道辦事處,機構行政級別為正縣處級。但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市轄區的街道辦事處在民政部行政區劃登記中,也仍屬於鄉級行政區。

歷史

由於當代中國大陸地區城市化的加快,有很多縣份相繼設置街道作為行政區劃單位,漸漸朝「市建制」轉變。如2009年9月,湖南省長沙縣撤銷星沙鎮,設立星沙、湘龍、泉塘3個街道辦事處[3];重慶豐都縣設有名山街道辦事處、山東高唐縣設有魚邱湖街道辦事處、廣東龍門縣設有龍城街道辦事處等。此外,很多地區伴隨經濟快速增長,城市化進程加快,最具典型的為北京近郊鄉鎮,這些地區仍舊保留原來的鄉鎮建制,鄉鎮政府加掛「地區辦事處」牌子,鄉鎮以下的區劃單位以社區為主。

從2000年代起,街道辦事處面臨着功能調整乃至存廢之爭。成立於2003年的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社區是較早進行改革的地區之一。2010年,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山區撤銷了區內所有街道辦事處,改為區直管社區,此後銅陵市乃至安徽省逐步推廣該區的做法,許多街道辦事處逐步被撤銷。2011年8月,銅陵市獅子山區的街道辦事處被全部撤銷。

機構設置

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夏港街道辦事處為例,該街道辦事處下轄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公室、公共服務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八個內設機構[4],政務服務中心[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兩個直屬事業單位。

歷年街道數量

1986年以來街道數量列表
年份 街道
1986年 5,718
1994年 5,372
1995年 5,596
1996年 5,565
1997年 5,678
1998年 5,732
1999年 5,904
2000年 5,902
2001年 5,972
2002年 5,516
2003年 5,751
2004年 5,904[7]
2005年 6,152
2006年 6,355
2007年 6,434
2008年 6,524
2009年 6,686
2010年 6,923
2011年 7,194
2012年 7,282
2013年 7,566
2014年 7,696
2015年 7,957[8]
2016年 8,105
2017年 8,243
2018年 8,393
2022年 8,984[9]

特殊情形

轄區重疊

在城市化過程中,隨着城市建成區的擴大,常常會將原城市建成區周邊較大的鄉鎮拆分為若干個轄區較小的街道。通常情況下,行政部門會在遠離原鄉鎮中心建成區和原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區域建立新的街道,以管理新建的建成區,但建成區內原有的鄉鎮所轄的村落仍由鄉鎮管理。

新建的街道與其所屬的鄉鎮在轄區上高度重疊。就區劃而言,新建的街道常常是所在的鄉鎮的轄區的子集,但事實上,重疊的轄區內二者均對其中對方管轄的區域不做管理,形成事實上的「獨立」。因此,在區劃的意義下,街道是所在鄉鎮的「一部分」,但在實際管理上二者是互不隸屬的行政區。例如,北京市延慶區百泉街道所轄的全部社區以及司家營村、民主村、南辛堡村、蓮花池村、東杏園村和姜家台村六個村均由延慶鎮和百泉街道共轄,但前者只管理六個村,後者只管理八個社區,二者管轄區相互交織,街村交錯。

隨着城市化的推進,「棚戶區改造」使鄉鎮在與街道共轄區內管理的村落被城市建成區取代,雙方可能依照其實際管轄區重新定義各自轄區,鄉鎮所管理的共轄區域可能被相應的街道吞併,或被移出相應街道的轄區。例如,北京市海淀區的上園村原是東升鄉北下關街道共轄,由東升鄉大鐘寺行政村管理的自然村,現上園社區已不屬東升地區(東升鎮)所轄;相反,西王莊和前後八家原是東升鄉與學院路街道共轄(除後八家外均由街道所管),現西王莊主要部分(今八家社區南部突起區)及前後八家已不屬學院路街道所轄,西王莊東部部分(今西王莊社區)已不屬東升地區。比較極端的例子:盧溝橋街道轄區是宛平城地區(宛平城街道)轄區的子集;原宛平城地區轄區又是盧溝橋地區(盧溝橋鄉)的子集,形成三重重疊疊格局。盧溝橋街道管理盧溝橋及宛平城東部的城區;宛平城地區(宛平城街道)管理盧溝橋及宛平城附近的城區,以及原老莊子鄉的全境(如永合莊村);盧溝橋地區(盧溝橋鄉)管理盧溝橋及宛平城附近的墟區(如盧溝橋村),以及盧溝橋及宛平城東部的墟區。

縣、自治縣所設街道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八十五條僅授權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但實務中,部分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也設置了街道辦事處。對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9)豫行終2692號判決書中認為,「根據《組織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有權報經上一級政府批准設立街道辦事處作為派出機關,而西華縣政府不符合上述條件,其設立的街道辦事處從法律上只能認定為西華縣政府的派出機構,該街道辦事處所做出的行為後果則應由西華縣政府承擔。本案中,雖然河南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廳有關文件同意西華縣政府設立街道辦事處,但由於上述文件與《組織法》的規定相衝突,故即使縣政府設立了街道辦事處,也不能產生《組織法》上的法律後果,仍應作為事實上的派出機構對待[10]。」

參見

參考文獻

  1. ^ 2023年2季度民政统计数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22).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2004年)》第68條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機構網,2007年05月22日。
  3. ^ 2009年湖南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5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20). 
  4.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入門網站. 2023-12-18. 
  5. ^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简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入門網站. 2023-09-05 [2024-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21). 
  6. ^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入門網站. 2021-03-22 [2024-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17). 
  7. ^ 數據源自民政部《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簡冊2005的街道總數為5829個
  8. ^ 數據源自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行政区划统计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22). 
  10. ^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西华县人民政府、陈兵团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2019)豫行终2692号]. 中國裁判文書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組織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只有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有權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西華縣既非市轄區也非不設區的市,西華縣政府設立的街道辦事處在法律地位上只能是派出機構而非派出機關,該街道辦事處實施的行政行為在法律上應視為西華縣政府委託實施的行政行為,由西華縣政府負責。……根據《組織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有權報經上一級政府批准設立街道辦事處作為派出機關,而西華縣政府不符合上述條件,其設立的街道辦事處從法律上只能認定為西華縣政府的派出機構,該街道辦事處所做出的行為後果則應由西華縣政府承擔。本案中,雖然河南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廳有關文件同意西華縣政府設立街道辦事處,但由於上述文件與《組織法》的規定相衝突,故即使縣政府設立了街道辦事處,也不能產生《組織法》上的法律後果,仍應作為事實上的派出機構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