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永盛(1966年3月),山東費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畢業於天津大學管理工程系,工商管理碩士。

畢業於天津大學管理工程系。後進入國家計委投資局,1991年至1992年任河北省靈壽化肥廠副廠長;1998年以後,歷任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處長、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副局長。2008年,擔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2012年12月,擔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2014年5月被中央紀委調查[1],同月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對許永盛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6年2月23日,許永盛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許永盛當庭否認所有指控,稱遭到辦案人員刑訊逼供[2]

參考資料

  1. ^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被带走. 網易. [2014-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7). 
  2. ^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受审 当庭喊冤称遭逼供. 財新網. [2016-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
2012年12月-2014年5月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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