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樂堂
賀樂堂位於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賀樂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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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383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賀樂堂位於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牛佛鎮面房街,坐東南向西北,始建於清代,中華民國十年(1921)曾進行過一次維修,佔地面積1196平方米,建築面積1050平方米。整座建築平面佈局為四合院,由正殿、戲樓、廂房組成。正殿,磚木結構,面闊11.7米,進深7.2米,通高11米。戲樓,磚木結構,面闊17.8米,進深6.8米,通高8米。右廂房,木結構,面闊7米,進深3.85米,通高6米。賀樂堂屋頂前後左右共有44隻簷角,四周牆體均飾有石刻。1931年,川軍旅長廖剛退役後回到牛佛,在賀樂堂設立中國銀行牛佛分行,此系富順縣首家銀行機構。隨着中國銀行牛佛分行的設立,富頗糖坊業的老闆都到牛佛來買賣,富順糖市也因此遷到牛佛。賀樂堂保存完好,對研究自貢清代建築、自貢地區糖坊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2009年,賀樂堂被自貢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