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拉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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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拉斯·曼(英語:Horace Mann,1796年5月4日—1859年8月2日),也譯作霍瑞斯·曼或霍勒斯·曼,美國教育改革者,被譽為「美國公立學校之父」。
賀拉斯·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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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美國馬薩諸塞州富蘭克林 | 1796年5月4日
逝世 | 1859年8月2日 美國俄亥俄州耶洛斯普林 | (63歲)
墓地 | 美國羅德島州普羅維登斯的北布林墓地 |
母校 | 布朗大學 |
簽名 | |
生平
1796年5月4日,賀拉斯·曼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的富蘭克林鎮,家境貧寒,13歲時又遭父親因病去世。賀拉斯·曼幾乎沒上過學,但他識字後常去富蘭克林鎮圖書館閱讀,20歲時進入布朗大學學習。1819年他以優異的成績完成學業。
賀拉斯·曼大學畢業後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不久,受布朗大學的邀請,他回去教授拉丁文和希臘文。1821年賀拉斯·曼又進入康涅狄格州的利奇菲爾德法律學校學習。兩年之後,他完成了學業,取得了律師資格,到麻薩諸塞州法院工作,在戴德姆和波士頓開始了他的律師生涯。
1827年,賀拉斯·曼作為戴德姆的代表被選為麻薩諸塞州眾議院議員,六年後成為參議院議員。在參議院的四年中,最後兩年是議長。
1837年5月27日,麻薩諸塞州州長愛德華·埃弗里特任命了一個包括賀拉斯·曼在內的由8人組成的州教育委員會。29日,賀拉斯·曼被教育委員會的其他成員推薦,擔任州教育委員會的第一任秘書。自1837年5月至1848年2月,12年間賀拉斯·曼一直擔任州教育委員會秘書這一職務。
1848年2月21日,美國第六屆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昏倒在眾議院的地板上,兩天之後去世。賀拉斯·曼被說服辭去州教育委員會秘書職務,作為麻薩諸塞州的代表接替了亞當斯在眾議院的職務。1852年9月15日,賀拉斯·曼被自由土地黨提名為麻薩諸塞州州長候選人,但競選失敗,之後他退出了政界。第二年,他欣然接受了俄亥俄州耶洛斯普林的安蒂奧克學院校長的職位,舉家離開繁華都市波士頓,遷往耶洛斯普林小鎮。
1859年8月2日,63歲的賀拉斯·曼與世長辭,遺體被安葬在安蒂奧克學院的校園裏。第二年,賀拉斯·曼的第二任妻子瑪麗·皮博迪女士把他的遺體遷到普羅維登斯的北布林墓地,即他的第一任妻子夏洛特·梅塞(Charlotte Messer Mann)的墓旁。1900年,賀拉斯·曼成為被選定列入紐約大學美國偉人紀念堂的第一位教育家。
參考
- 徐曼. 賀拉斯·曼公共教育思想研究[D].山東師範大學,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