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召蔭
鄧召蔭(1893年—?)[1][2]名棠[3],原名小任[2](一說字小任[4][5]),字召蔭,以字行[3]。廣東省中山縣人[4][5](一說廣東省南海縣人[2]),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鄧召蔭早年留學美國,入密歇根州立大學,後轉入哈佛大學。[1]歸國後,1925年7月9日任廣州國民政府財政部秘書,10月29日任國民政府委員會秘書,12月任財政部國營實業管理委員會委員。[5]1926年6月,孫科成為廣州第二屆市政委員會委員長,鄧召蔭出任財政局長,一直任至1926年10月。[6]1927年7月任財政部粵海關監督。[1][5]
民國16年(1927年)4月,古應芬任財政部長,同時由臨時特別委員會改派黃隆生任中央銀行行長,不久副行長林麗生去職,由政治會議廣州分會派鄧召蔭接充副行長,嗣後又加派朱公准任副行長。民國16年(1927年)11月,張發奎、黃琪翔政變,中央銀行行長黃隆生、副行長鄧召蔭辭職後,廣州政治分會任命鄒敏初任中央銀行行長,朱公准仍任副行長,12月13日鄒敏初出逃,遺缺由副行長朱公准暫代。[7][8]
1928年,鄧召蔭成為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9]此後兼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長、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3][5]
1931年,汪精衛、孫科、陳濟棠等人成立廣東國民政府,鄧召蔭出任財政部部長。1932年,廣東國民政府通電取消。[9]1940年12月至1945年,任第二屆、第三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2]
1949年8月13日,黃紹竑、賀耀組、羅翼群、劉斐、周一志、張潛華等6人在黃紹竑香港九龍窩打道寓所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了黃紹竑等44名立法委員簽署的《我們對於現階段中國革命的認識與主張》的書面聲明(新華社9月1日播發了該聲明,《人民日報》於9月2日第一版摘要刊登了聲明內容)。[10]1949年8月27日,鄧召蔭、陳劍譜、李犁洲、黃祖培、陳明仙、李翰園、朱紫朝、姚忠華、賴希如、王連慶、李達等11人發表了《我們響應黃紹竑等「八·一三」聲明》的書面講話,決定參加黃紹竑等的「革命運動」,與中華民國政府斷絕關係。[11][12]王普涵等13人也表態擁護黃紹竑的主張。9月上旬,黃紹竑等人聯名公開發表《告國民黨陸海空軍全體將士書》,號召全體國民黨軍將士效法程潛、陳明仁起義,棄暗投明,實現局部和平。黃紹竑領導的這一政治運動當時被稱為「香港起義」。[10]
1949年9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舉行第89次會議,決定通緝黃紹竑、鄧召蔭等55人歸案究辦。[13]9月24日,中華民國總統明令通緝黃紹竑、賀耀組、羅翼群、劉斐及鄧召蔭、陳劍闓等55人,嚴密緝捕,歸案訊辦。[10]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久保亨,走向自立之路: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中囯的關稅通貨政策和經濟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第81頁
- ^ 2.0 2.1 2.2 2.3 孟廣涵主編,國民參政會紀實 第3卷,重慶出版社,1985年,第303頁
- ^ 3.0 3.1 3.2 中外雜誌 第18卷,中外雜誌社,1975年,第9頁
- ^ 4.0 4.1 辛亥以來人物年裏錄,江蘇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14頁
- ^ 5.0 5.1 5.2 5.3 5.4 劉國銘主編,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上),團結出版社,2005年,第277頁
- ^ 陳予歡,民國時期廣州市政府歷任職官名錄,TRS,於2013-06-09查閱[永久失效連結]
- ^ 廣東省志 第31卷 金融志,廣東人民出版社,第143頁
- ^ 平楙基,民国时期的中央银行与广东省银行,广州文史,2008-08-26. [2013-06-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3).
- ^ 9.0 9.1 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95年
- ^ 10.0 10.1 10.2 民國容縣軍政要員上將黃紹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玉林市委員會,2013-4-24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8-13.
- ^ 黃紹竑回憶錄,廣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55頁
- ^ 陳利明,程潛大傳,團結出版社,2005年,第432頁
- ^ 黃紹竑回憶錄,廣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