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邦平(1881年—1946年),字伯平中國安徽黟縣人。清末民初官員,實業家。

生平

金邦平1899年(光緒25年)留學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曾參加譯書匯編社。1902年(光緒28年)畢業回國,曾先後任翰林院檢討、直隸總督袁世凱文案北洋常備軍督練處參議等項職務。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獲游學畢業進士。1906年天津自治局成立後任督理,後來擔任資政院秘書長等職。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金邦平任中國銀行籌辦處總辦。1914年,任政事堂參議。1915年3月,任農商次長,8月兼任全國水利局副總裁。1916年4月,金邦平在第一次段祺瑞內閣中任農商總長,2個月後即去職。1927年起,不再在政府中任職。

此後,金邦平主要在天津辦實業,曾任天津啟新洋灰公司經理。1931年(民國20年),任上海啓新洋灰公司經理[1]。1938年,擔任耀華學校校長。[2]

家庭

相關條目

註釋

  1. ^ 外務省情報部『現代支那人名鑑 改訂』昭和3年(1928年)、800頁作1917年(民國6年)他任吉新水泥會社上海經理。
  2. ^ 金邦平,天津文化信息网,于2011-4-4查阅. [2011-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11). 

參考文獻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外務省情報部. 現代支那人名鑑 改訂. 東亜同文會調査編纂部. 1928.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周自齊
農商總長(代理)
1916年4月 - 6月
繼任:
章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