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世銘
生平
鍾世銘1901年入天津普通學堂(該校1903年改稱天津府官立中學堂)接受中學教育。1903年4月,入北洋大學堂,此後在該校學習三年。1906年,獲官費派赴美國接受高等教育,1908年9月畢業於哈佛大學,獲文學士學位。此後又在哈佛大學攻讀研究生,1909年11月獲文學碩士(M. A.)。畢業後途經西伯利亞歸國時,奉中國政府之命,赴歐洲各先進國家考察政治。歸國後,1910年2月,任直隸學務公所專門科科員兼直隸高等工業學堂英文教授。1910年9月,參加留學生考試,獲授法政科進士。1911年1月,任直隸學務公所專門科副科長。同年5月,參加殿試,獲一甲第四名,授翰林院編修。鑑於他在天津的工作不可或缺,受當時的直隸總督任命為直隸學務公所專門科科長。[2]
中華民國成立後,鍾世銘於1912年6月任直隸高等工業學校教務主任,在同一時期還在北洋法政專門學校教法律。同年11月,直隸學務公所解散,鍾世銘接受北京政府財政部的聘任,協助組織鹽務籌備處。1913年1月,任剛剛成立的鹽務稽核總所坐辦。1914年,因在鹽務上的貢獻而獲得了四等嘉禾章。1914年5月,兼任鹽務署編譯處坐辦。同年12月獲得了三等嘉禾章。1915年6月,任鹽務署參事。1916年4月,經財政部推薦,獲鹽運使頭銜。同年5月,任鹽務署秘書。1918年6月獲鹽務署聘任,負責監督該署總務廳(the Executive Department)的工作。1918年10月,獲二等嘉禾章。1919年11月,獲二等大綬嘉禾章。1921年2月,獲二等寶光嘉禾章。1921年11月,署北京政府財政部次長,併兼任鹽務署署長、鹽務稽核總所總辦。1921年12月,實授財政部次長。1922年3月,代理財政部總長。同年5月26日,從所任財政方面各職務上解任。[2]
1923年6月,鍾世銘被張作霖聘為高等財政顧問。1924年3月,被任命為奉天交涉使。[2]1924年底,復任財政部次長。1928年,奉系退出山海關外之後,鍾世銘在天津和瀋陽閒居。此後曾經主持天津明德慈濟會,任天津國學研究社副社長。1945年,鍾世銘曾暫代北洋大學訓導長及校長。[3][4]
1965年,鍾世銘病逝。[4]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編]
- 《游美同學錄·鍾世銘》,出自《游美同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