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策
生平
他是清朝舉人,後考中中書,任職於北京。中華民國成立後,他任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國會眾議院議員。他是進步黨黨員。[2]1914年,他和桂百鑄、籍忠寅等共6人受剛剛擔任雲南巡按使的任可澄邀請,赴雲南任職。[3]1915年,他任雲南省政務廳廳長。任內他參加了護國運動,和梁啓超等多有通信。1917年,他任雲南省教育廳廳長。[4]
1919年,黔軍的新興義系和上海華僑振興實業公司簽訂了修築自重慶經貴陽到柳州的鐵路的條約以及借款條約,但沒有獲貴州省議會通過,此後黔軍新舊兩派的鬥爭因這件「渝柳鐵路借款案」而日趨白熱化。新派通過揭露貴州省財政廳的貪污舞弊而進攻舊派,還發動了幾百名黔軍傷兵一起到財政廳索還欠餉和撫恤金,傷兵們衝進了財政廳長張協陸的住宅進行打砸。王文華等還在《勤報》刊廣告,聲稱準備刊登《貴州財政廳黑幕大觀》。谷正倫和何應欽等人又組織了暗殺團,暗殺反對借款的人士。1919年11月,貴州省政務廳廳長陳廷策遇刺,因當時正在深夜,陳廷策僅受重傷而未死亡。財政廳長張協陸請辭未獲准,遂於同年12月3日服毒自盡,留下遺書請求貴州督軍兼省長劉顯世(舊派領導人)同黔軍總司令王文華(新派領導人)雙方講和,並勸劉顯世辭職。不久,貴州省議會議長張彭年逃亡上海,其他人士紛紛逃走,史稱民八事變。[5]
1922年,袁祖銘任定黔軍總司令兼貴州省長。他上任後,任命陳廷策為貴州省財政廳廳長[6],後來又任命他兼任貴州銀行籌備處主任,負責再次籌組貴州銀行。定該銀行的資本為200萬元,籌足半數資本後,於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日(已入1923年)先行營業,次年農曆正月十七日正式開業,陳廷策兼任該銀行的經理。[7]1923年,陳廷策主持發行了貴州銀行兌換券100 萬元,行使僅僅七天,因為滇軍唐繼虞借護送劉顯世回貴州主政而第二次侵入貴州,貴州銀行隨袁祖銘撤離貴陽,貴州銀行兌換券即行停止使用,故該種紙幣俗稱「七日票」。[8]
此後其生平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