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陽 (明朝)

明朝政治人物

韓陽(14世紀—15世紀),伯陽浙江紹興府山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韓陽是永樂十五年(1417年)丁酉科舉人,授松江訓導,改任蘇州訓導,教育士子有聲譽,分考江西鄉試取錄皆為名士,轉為丹陽教諭正統二年(1437年)在太常寺卿姚友直推薦下擢官南京監察御史[2],曾彈劾同僚王復和宦官袁誠不軌事置於法,禮部尚書楊溥推薦他學行可為一方師表,九年(1444年)外轉湖廣按察司督學僉事[3]景泰元年(1450年)改調江西按察司僉事[4],三年(1452年)陞江西按察司副使[5],七年(1456年)再陞廣東布政使[6]天順元年(1457年)即使進表以患病請求致仕[7]。他個性孝順,於母親生病時嘗糞,晚年在家著述,寫下《思菴稿》二十卷[1][8]

引用

  1. ^ 1.0 1.1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韓陽,字伯陽,起家鄉貢,司訓蘇松二郡教士有法,轉丹陽教諭,用太常卿姚友直薦拜南京監察御史,劾同官王復及內官袁誠不軌事置於法,禮部尚書楊溥薦陽學行可師表一方,授湖廣督學僉事,累擢江西按察副使、廣東左布政使,尋請致仕。陽有至性,母病至為嘗糞,然氣剛急少容,晚歲家居著述,有《思菴稿》二十卷。 以上府志
  2.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六》:(正統二年正月)壬寅擢行在太常寺等衙門博士方勉,評事張哲、侯爵,行人楊永,序班孫睿、張鏞、趙倫,斷事張文昌,知事康榮,照磨張禮,判官胡信,縣丞鄺傑,教授上官民瞻,教諭韓陽、鄭顒,訓導鄭觀、曹泰、成規、齊韶、王巍、陸儔、唐震俱為監察御史。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四》:(正統九年十二月)丁巳陞……監察御史邢端為湖廣副使,韓陽為僉事提調學校……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九·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十七》:(景泰元年十二月)壬申……調湖廣僉事韓陽於江西……
  5.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三十九》:(景泰三年閏九月)丙戌陞……僉事韓陽為按察司副使。
  6.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二·廢帝邸戾王附錄第九十》:(景泰七年十一月)乙未陞江西按察司副使韓陽為廣東布政司左布政使。
  7.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天順元年十一月甲申)廣東左布政使韓陽進表至京以疾乞致仕,從之。
  8. ^ 光緒《蘇州府志·卷七十三·名宦六》:韓陽,字伯陽,山陰人,永樂丁酉以春秋魁省試,初授松江府學訓導,調蘇州,其教士有成業,譽望日起,江西鄉試所錄皆名士,尋轉丹陽教諭,召拜御史,官至廣東左布政使。 《蘇學景賢錄》

參考文獻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 光緒《蘇州府志》·卷七十三·名宦六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六、卷一百二十四、卷二百八十四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九·廢帝郕戾王附錄第十七、卷二百二十一·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三十九、卷二百七十二·廢帝邸戾王附錄第九十
官銜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黃中
明朝丹陽縣教諭
正統年間
繼任:
杜儀
前任:
陳金
明朝廣東左布政使
1456年—1457年
繼任:
宋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