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納斯·范德呂伯
馬里納斯·范德呂伯(荷蘭語:Marinus van der Lubbe;1909年1月13日—1934年1月10日),荷蘭人,共產主義者、建築工人,生於南荷蘭省萊頓,是1933年德國國會縱火案的主犯,次年被處決。
簡介
范德呂伯1933年2月27日在納粹德國國會大廈縱火被審判,該事件被稱為國會縱火案。
范德呂伯被審訊後,承認為了反納粹化而縱火。歷史學家的共識是范德呂伯的確參與了國會縱火,但對是否有共犯、是否為德國共產黨指使有分歧。[1]
希特拉刻意針對范德呂伯,原本縱火多是無期徒刑,但納粹設法通過了一則有追溯性的法律,使范德呂伯被定了死刑,1934年1月10日於萊比錫以斷頭臺斬首,頭與軀幹縫合後安葬。
希特拉也因此打造了《國會縱火法》(正名《保護人民和國家的總統法令》)。該法廢除了許多《威瑪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及自由,在納粹黨當權時期亦成為監禁異議人士和鎮壓不與納粹政權合作的報刊的法律依據。這一法令的頒佈被歷史學家認作威瑪共和過渡到納粹一黨專政的關鍵歷史事件之一。
參考文獻
- ^ Ian Kershaw. Hitler, 1889-1936: Hubris. W.W. Norton. 2000: 456–458,731–732 [2014-02-27]. ISBN 978-0-393-32035-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01).(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