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睿靚
陈水扁儿媳
黃睿
黃睿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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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臺灣彰化縣鹿港鎮 | 1979年7月28日
居住地 | 臺灣高雄市 |
國籍 | 中華民國 |
籍貫 | 臺灣彰化縣鹿港鎮 |
教育程度 | |
職業 | 鋼琴演奏家、音樂教師、節目主持 |
活躍時期 | 2006年— |
頭銜 | |
政黨 | 民主進步黨 |
配偶 | 陳致中(2005年結婚) |
兒女 | 1女 |
學歷
黃睿靚畢業於台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台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國立台中第二高級中學,從小學到高中全部就讀音樂班。及後取得國立台北藝術大學音樂系學士、音樂研究所鋼琴組碩士學位[3]。
近況
- 2006年1月,與丈夫陳致中同時加入民進黨。
- 2007年1月,生下女兒,其為陳水扁唯一的孫女。
- 2008年12月12日,海外洗錢案偵查終結,特偵組檢察官依洗錢罪起訴,檢察官認為黃睿靚惡性非輕,請求從重量刑。
- 2009年1月21日,陳致中夫婦首度於洗錢案中認罪並提出認罪協商,表示願意將海外款項匯回台灣。
- 2009年8月,由於瑞士銀行無法配合辦理,所有海外銀行存款均未匯回,導致認罪協商破局。
- 2009年9月11日,海外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黃睿靚涉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併科罰金1.5億元,需支付公庫2億元。
- 2009年12月24日,二次金改洗錢案偵查終結,特偵組檢察官依洗錢罪起訴。
- 2010年6月11日,海外洗錢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黃睿靚涉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需支付公庫1,000萬元。
- 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無罪。特偵組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 201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海外洗錢案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 2011年8月26日,海外洗錢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黃睿靚涉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併科罰金400萬元,需支付公庫1,000萬元。
- 2011年10月13日,二次金改洗錢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黃睿靚涉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00萬元。
- 2012年7月26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海外洗錢案更一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 2012年12月20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二次金改洗錢案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 2022年7月15日,海外洗錢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涉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4年,併科罰金100萬元,需支付公庫100萬元。
- 2023年4月26日,海外洗錢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4年,併科罰金100萬元,需支付公庫100萬元確定。
- 2023年12月22日,於高雄市文化中心至德堂舉辦慈善鋼琴獨奏會,深獲各界好評。
世系圖
相關報導
- 《商業周刊》1085期(2008年9月8日~14日)第116~138頁
參考文獻
- ^ 快樂廣播電台. 快樂廣播電台 100年2月節目時間表 (PDF).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011-01-24].
- ^ 壹週刊. 陳致中女友黃睿靚 藝術系十大美女. TVBS. [2004-07-07].
- ^ 3.0 3.1 封面故事 總統隨扈變家僕 太子妃濫權直擊 (黃睿靚小檔案). 《壹週刊》. [2005-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1) (中文(繁體)).
外部連結
- 製作人:張毅君 撰文者:林瑩秋、溫建勳、曾如瑩、吳怡萱 研究員:蕭勝鴻.第一媳婦黃睿靚的驚世變奏曲》鋼琴與囚室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商業周刊第1085期.200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