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奧利弗·克倫威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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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和評價難道不應該分開嗎?
這是我當時的[1] 版本;這是目前的[2] 版本。可以看到,目前的版本分為五個自然段:第二段突然說到新模範軍和克倫威爾的任職,第三段則是先說他的出身然後直接作政治評價,第四段又是詳細履歷,第五段是唯一自然的一段文字(都是評價)。你覺得這樣好嗎?-- SzMithrandir 於 2014年5月25日 (日) 17:49
注意這不是正文,只是引言,引言是對人物的概括描述,包括生平、評價等等,不要將引言拆分當作擴充,有興趣可以在正文撰寫這些方面的內容。Gz deleted(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13:40 (UTC)
- 引言也不應該這樣混在一起啊,我當時(以及現在)讀上去感到很不清晰。我把內容塞到正文裏,主要是想方便之後的擴充;先有輪廓,再有骨架,最後填肉。
- 從另一個角度講,一個只有引言的條目,和一個相同長度但是用正文寫的條目,哪個閱讀起來更清晰呢?至少是一樣的吧?
- 如另有考慮,請閣下不必諱言。-- SzMithrandir(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17:26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奧利弗·克倫威爾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ambridgeshire.gov.uk/leisure/museums/cromwel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005001747/http://www.cambridgeshire.gov.uk/leisure/museums/cromwell/
- 向 http://grad.usask.ca/gateway/art_Hampton_spr_03.pdf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1128180651/http://grad.usask.ca/gateway/art_Hampton_spr_03.pdf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奧利弗·克倫威爾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romwell.hist.cam.ac.uk/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414223411/http://www.cromwell.hist.cam.ac.uk/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英國國王 所有的財產 / 查理和查爾斯譯名
想詢問各位維基人 我在前幾日看1701嗣位法時註意到 查理一世/二世 的文章標題 被更名成查 爾斯一世/二世 之前歷史課本都是使用查理 想詢問各位維基人 是該以哪個譯名為主
例外想詢問維基人 目前有部份英國國王所有的財產尚未更新擁有者 我在編輯時 在想是否需要比照英國軍隊的效忠於 不再標具體人名 而是標示英國君主為擁有者 之後君主換人時 就不用再特別修改 方便之後的維護 我參考了英維的標示為 King Charles III in right of the Crown 所以想說是否能把擁有者統一修改為英國君主
--61.216.108.177(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2:33 (UTC)
- Talk:查理一世 (英格蘭)。一世/二世條目更名缺乏共識,被改回查理。各條目內近期變動似乎為部分用戶的決斷,未見討論。--YFdyh000(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3:35 (UTC)
- 在奧立佛·克倫威文章章 我想先改回查理一世/二世 但被回退為查爾斯一世/二世--61.216.108.177(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5:49 (UTC)
- 我暫時保留先前編輯留下的用語切換 待有共識時直接調整切換裏的譯名--61.216.108.177(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5:59 (UTC)
- 各項已回退。改回時加上編輯摘要能減少誤判。完全相同的用語轉換無意義。--YFdyh000(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6:01 (UTC)
- 我理解了 話說要如何提出討論 我認為譯名一事須要先確認 提供一個標準 我也認為能在一世/二世的文章內加註上例一個譯名--61.216.108.177(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6:05 (UTC)
- 在奧立佛·克倫威文章章 我想先改回查理一世/二世 但被回退為查爾斯一世/二世--61.216.108.177(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5:49 (UTC)
- 在中文語境下,查理一世及二世用「查理」是歷史習慣,查爾斯三世用「查爾斯」則是當代習慣。將兩者互相替換是不合適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21日 (三) 06:10 (UTC)
- 我同意你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 「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用「查理」,「查爾斯三世」用「查爾斯」 也能比照查爾斯三世那樣為一世/二世加上例一個譯名--61.216.108.177(留言) 2022年12月21日 (三) 06: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