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盧秀燕/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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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請求 2019-04-13
請求已拒絕----DW★T·C·S^If y=lg x, x<0, then no y could be found.
被惡意修改: 盧秀燕出生在台灣基隆市軍眷家庭,父親盧會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抗美援朝名義參加韓戰的14,000名中國人民志願軍戰俘之一,韓戰結束後,在聯合國以交換俘虜的名義協助下投奔台灣,取得中華民國國國籍與軍籍,媽媽協助外公經營工廠,她是家中三個女兒的老大。 盧秀燕與前臺中市議員、任務型國代廖述嘉[2]結婚,育有二子。盧秀燕之胞妹盧秀芳現為中天電視主播兼主持人。
正確為以下: 盧秀燕出生在基隆市軍眷家庭,爸爸是退役軍人,媽媽協助外公經營工廠,她是家中三個女兒的老大。盧秀燕與前臺中市議員、任務型國代廖述嘉[2]結婚,育有二子。盧秀燕之胞妹盧秀芳現為中天電視主播兼主持人。--Typehype(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09:56 (UTC)
- 有可靠來源嗎?--No1lovesu(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14:07 (UTC)
- 未完成:7天未回應,視為放棄,且似乎有違反WP:BE之嫌。若有異議,請重新提交。--DW★T·C·S^If y=lg x, x<0, then no y could be found. 2019年4月21日 (日) 17:19 (UTC)
編輯請求 2019-04-13
請求已拒絕
盧秀燕出生在基隆市軍眷家庭,爸爸是退役軍人,媽媽協助外公經營工廠,她是家中三個女兒的老大。盧秀燕與前臺中市議員、任務型國代廖述嘉[2]結婚,育有二子。盧秀燕之胞妹盧秀芳現為中天電視主播兼主持人。--神秘客人(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09:57 (UTC)
關於盧秀燕的父親
Google搜尋"盧秀燕" "反共義士"、"盧會亭" "反共義士"能夠找到的來源只有民報在2018年10月刊登的社論,無法找到在此之前的資料來源。反共義士曾經是政府全力宣傳的新聞焦點,韓戰後來台的反共義士也有很多新聞媒體做過相關報導,只能找到單一來源似乎有違常情。如果有人能夠找到可靠來源請協助補充,謝謝。--Salix56(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12:08 (UTC)
賣國賊問題
如果市府提告,這裏的編輯算證據嗎? 畢竟被隱藏了。。。--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16:00 (UTC)
- 個人認為「賣國賊」的那筆編輯破壞算不了甚麼,那筆寫上跟性交有關的語句的編輯才有問題,然而一直把維基百科當回事的台灣傳媒和政府竟然都沒留意到。--No1lovesu(留言) 2019年4月13日 (六) 16:30 (UTC)
爭議問題
寫成爭議,並不違反方針與指引--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06:58 (UTC)
(!)意見「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之寫作方針「爭議」之「爭議與醜聞」部分,有鑒於「爭議」具有貶意之意,該字詞需進行修改之。相同地,感謝善意提出其他條目亦有「爭議」二字的標題,經過提示並檢視後,認為該「爭議」條目應以予清理。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09:37 (UTC)
避免使用字詞,並非方針或指引,中文維基內並沒有共識--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14:58 (UTC)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
- 請注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超過三次的回退。
- 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 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
- (!)意見,這裏不就是討論頁嗎?...... 不討論 你貼這個幹嘛? 這是貼在個人留言區的,不是在討論頁。--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28 (UTC)
- (!)意見,還有 「爭議」並非 負面用詞,不違反中立性,也沒有違反反生者傳記--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30 (UTC)
(-)反對 請留於本討論區最上方已經明顯請大家注意 生者傳記 的方針,另外也包含提高本條目的內容品質與正反面內容比例。會貼上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之寫作方針「爭議」之「爭議與醜聞」部分> 就是因為很多人對於撰寫方針並不仔細閱讀,甚至直接複製貼上新聞來源等,因此貼上方便大家閱讀,同時也可深入參閱。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20:12 (UTC)
關於圖片問題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 並非方針或指引,這圖片是受到極大關注的事件,值得放入--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44 (UTC)
意見同上,在這個情況下,圖片可以做為文字的佐證,文字都已經提及「同日,中文維基百科盧秀燕條目被破壞,條目中盧秀燕的名字旁被加上「賣國賊」三字」了,如果要以避免自我提及為理由,為什麼只刪圖片?-KRF(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1:59 (UTC)
(!)意見 該段之標題與描述比例上大多為集會遊行本身,對於賣國賊之敘述極少,針對 KRF 提及「為什麼只刪圖片?」,建議連同相關文字一併予以修改或刪除。
- 但是集會遊行是因,罵她是賣國賊是果,因果關係很明顯,且賣國賊是有可靠的新聞來源的。還有您忘了簽名。-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9年4月17日 (三) 04:10 (UTC)
(!)意見 感謝 游蛇脫殼 提醒忘了加上簽名。有關該圖片,「賣國賊」出現於本條目遭到破壞後,雖已經將該字眼進行移除,但隨後有維基用戶將該受到破壞時進行部分截圖,並上傳附加於至 wikimedia 現存頁面,而其附加的參考來源,則引用了自我提及的圖片,形成「新聞來源」。個人認為「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之要求,其中亦有防止這類事情產生,亦即無限循環於所謂「參考來源」,這件事情的確很讓人頭痛。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17日 (三) 05:58 (UTC)
- (:)回應,再次強調,「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並非方針或指引,況且有此席根塔勒傳記事件例子,只是這個案件沒獨立成條目而已--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0:51 (UTC)
(-)反對 如果每個破壞事件都要截圖然後貼在被破壞的條文上,這樣維基百科會變成截圖百科。反對加入這樣的先例。--Fls81245 ♪呢喃的歌聲♫ 2019年4月18日 (四) 01:45 (UTC)
- (:)回應,受到破壞後,上新聞的情況不多--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0:47 (UTC)
- (:)回應上更大的新聞再說,反正台灣的新聞沒什麼公信力了。更何況,記者其實不應該拿維基百科的東西做報導。別忘了這邊的東西和廁所塗鴉板無異,在被清掃前任何人的發言都是可以存在的。--Fls81245 ♪呢喃的歌聲♫ 2019年4月19日 (五) 02:15 (UTC)
- 如果你認為台媒沒有公信力,應該去提請討論將該媒體列為不可靠來源。而記者該不該拿維基百科的東西做報導,應該去找新聞業者討論,這不是維基百科該處理的問題。-KRF(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05:49 (UTC)
- (:)回應上更大的新聞再說,反正台灣的新聞沒什麼公信力了。更何況,記者其實不應該拿維基百科的東西做報導。別忘了這邊的東西和廁所塗鴉板無異,在被清掃前任何人的發言都是可以存在的。--Fls81245 ♪呢喃的歌聲♫ 2019年4月19日 (五) 02:15 (UTC)
- (:)回應,受到破壞後,上新聞的情況不多--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0:47 (UTC)
(-)反對 葉又嘉提到的席根塔勒傳記事件 的確是個很值得討論的例子,該條目成立原因也同樣是「在世人物」條目受到破壞後,「另外獨立」的一個條目,用來形容這樣的狀況對於當時仍在世的人物進行的適當處理方式與緣由。若將該受到破壞狀態時的截圖圖片執意置入於當前條目版本,此例一開,是否所有受到破壞的條目都可以在被修復後,一直將受到破壞條目的截圖至於最新版本?倘若受到破壞的狀態之截圖能夠一直出現在最新版本,那麼我們需要修復條目的理由將不復存在。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20:03 (UTC)
- (:)回應,此事件受到重大關注,與其他普通破壞不同。其他條目 有其他條目的處理方式,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一樣可以修復條目 圖片只是描述這個事件。--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1:03 (UTC)
- (:)回應,如果描述這個事件就算 無法修復破壞,甚至是視之為破壞的話,那條目中就不能寫 『同日,中文維基百科盧秀燕條目被破壞,條目中盧秀燕的名字旁被加上「賣國賊」三字』 圖片不過是加以補充這個事件而已。--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1:16 (UTC)
(-)反對 :如果引起重大關注就可以永久保留遭到破壞時的截圖,相當於鼓勵以後的破壞者盡可能把事情鬧上新聞(這在台灣並不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以便用合理的理由永久保存自己想要留下的內容,個人反對開啟這樣的先例。--Salix56(留言)
- (:)回應,如果不能寫 被廣泛關注的破壞內容事件與圖片,那席根塔勒傳記事件將被刪除,『同日,中文維基百科盧秀燕條目被破壞,條目中盧秀燕的名字旁被加上「賣國賊」三字』 也將被刪去--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9:11 (UTC)
- (:)回應,所以到目前為止 以上的理由 都不成立--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09:13 (UTC)
- (:)回應 請教 葉又嘉,所以您支持圖片若刪除文字也應該刪除嗎?謝謝您。--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6:16 (UTC)
- (:)回應,如果 有共識 文字一起刪吧。--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04 (UTC)
- (:)回應所以葉又嘉,對於「您圖片若刪除文字也應該刪除」持支持或反對?請清楚地明白表示您的個人意見。--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45 (UTC)
- (:)回應,如果 有共識 文字一起刪吧。--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7:04 (UTC)
- (:)回應 關於本議題,我想葉又嘉也許會希望能夠得到更公平的「意見」或「方針」,目前提交到 WP:管理員通告板/3RR,希望能夠協助葉又嘉再次仔細理解大家反對的說明。--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45 (UTC)
- (:)回應,目前的討論 依然是無共識的。--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48 (UTC)
- (:)回應,目前已有共識,且很清楚地顯示在這個討論區,請看有幾個「反對」,幾個「同意」。--Isaacjoe(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8:56 (UTC)
- (:)回應,討論並非 投票,不是看人數--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30日 (二) 05:15 (UTC)
- (!)意見:我覺得User:Salix56君說的「如果引起重大關注就可以永久保留遭到破壞時的截圖.....」有道理,我被他說服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9年4月29日 (一) 15:48 (UTC)
- (?)疑問如果依照「如果引起重大關注就可以永久...」這個理由,再加上要以同樣的標準看待文字和圖片,要那麼請問以後,維基百科被破壞並上新聞時,維基百科是否都不能記載相關內容?-KRF(留言) 2019年4月29日 (一) 21:01 (UTC)
- (:)回應:文字描述可以保留(但是要有可靠來源報導),但圖片宜刪,尤其是不能為文字提供更多訊息的圖片。如果破壞重大到可以另立一個條目,則圖片與文字才應皆保留。-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9年4月29日 (一) 23:00 (UTC)
- (:)回應,如果圖片能提供 更多信息就能放??--葉又嘉(留言) 2019年4月30日 (二) 05:17 (UTC)
- (:)回應:文字描述可以保留(但是要有可靠來源報導),但圖片宜刪,尤其是不能為文字提供更多訊息的圖片。如果破壞重大到可以另立一個條目,則圖片與文字才應皆保留。-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9年4月29日 (一) 23: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