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03年侵華日軍遺棄在華化學毒劑泄漏事件


以下內容侵權:[1]

8月4日清晨4時,齊齊哈爾市興計開發公司的一台挖掘機在北疆花園的工地上施工。挖掘到地下約兩米處時,發現地下有5個金屬桶,除兩個已破損外,剩餘三個中的一個被當場挖破,罐內油狀物噴濺到挖掘機和司機身上,並滲入土中,上午9時,5隻金屬罐中的4隻罐被轉賣給龍沙區鐵南廢品收購站。在廢品收購站拆卸金屬桶過程中,有兩個桶發生泄漏,切割時造成罐內油狀溶劑外泄,現場多人被污染。同時,挖出金屬罐的工地上被污染的殘土被清運到幾個地點,造成污染擴散。從4日晚上6時許,被污染者陸續開始出現中毒症狀,當日有29人中毒住院。經專家進行現場勘察,認定5隻金屬罐為日軍遺棄的化學毒劑,內裝芥子毒氣

--Shizhao 02:40 2003年8月18日 (UTC)

噢,哪引用報章上的文章算不算侵權呢?--Xyb 03:19 2003年8月18日 (UTC)
除非你是原作者或者獲得授權--Shizhao 03:25 2003年8月18日 (UTC)
看到Wikipedia:版權資訊中有一段話「需要注意的是版權法所保護的只是一種想法的創造性表達方式(creative expression of ideas),而不是想法或信息本身。因此,閱讀一條百科全書的詞條或其他著作後使用自己的語言表達出來,然後再提交給Wikipedia的過程是完全合法的。」,這是不是說我用自己的話來重述媒體報道的新聞就不會有版權的問題了--只要我沒有引用任何媒體報道中的任何一句話?--Xyb 03:35 2003年8月18日 (UTC)
這和平常寫文章或論文一樣,引用也可以,但是引用的話是用來說明你的文章,而不能直接使用別人的文章,並且引用時必須註明文獻出處--Shizhao 03:40 2003年8月18日 (UTC)

去除版權問題

接合不同報道,用自己的話敘述了一下,大家看看還有沒有問題。--Xyb 04:22 2003年8月18日 (UTC)

自己的話敘述就沒問題(但是還是要事實,非自己偏見)。改的好。--Menchi 19:27 2003年8月20日 (UTC)

日本證據

「…專家確認,金屬桶為日本…遺留」:什麼證據是日本的?--Menchi 19:27 2003年8月20日 (UTC)

[2]有詳細的原因,等一下充實到條目中。--Xyb 04:14 2003年8月21日 (UTC)
而且日本政府也承認了,也準備賠償,這些內容都可以加進去。--Formulax 08:10 2003年8月21日 (UTC)
沒錯,已經找了一些資料,正準備晚上編輯一下呢~~呵呵。--61.48.40.11 08:34 2003年8月21日 (UTC)
日本承認罪!下一步日皇可以承認他們大屠殺了!--Menchi 08:38 2003年8月21日 (UTC)

英文新聞

誰英文比較好,可以到這個 event 加到 enWikipedia 的 calendar 里?8月4號的裏面就可以了。可以到 google 用「japan qiqihar mustard」做關鍵字查英文新聞。--Xyb 14:49 2003年8月21日 (UTC)

加這了:w:Current events#August 4, 2003。--Menchi 18:42 2003年8月21日 (UTC)
哈哈,好哇,動作還真快 :) --Xyb 02:15 2003年8月2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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