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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為音樂家、音樂團體相關條目的關注度(特筆性)提供簡要指引。有關總體指引,請參閱維基百科條目 維基百科:獨立條目創作指南。

在維基百科創建與音樂家相關的條目時,經常會遇到關於關注度的問題。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音樂家和音樂團體,但不可能為所有人或團體都單獨創建維基百科條目,因為維基百科並不是音樂家數據庫(參見 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因此,僅對那些被認為具有關注度的音樂家進行介紹是必要的。

特別注意: 即使不滿足本指引中的標準,也並不一定會成為條目被刪除的理由。是否刪除某條目,將由刪除討論的結果決定。

以下是基於英文版的相關標準,用於判斷音樂家是否具有關注度的基本要件。但需注意,本指引僅為指導性建議,並非規則,不能作為條目存續或刪除的唯一依據。這些標準源於以往刪除討論中積累的經驗。此外,請務必查閱 維基百科:在世人物傳記。

人物

本部分並非音樂相關人物傳記的獨立條目創建標準,也不是刪除條目的指引,僅提供關於特定關注度的附加標準。關於人物傳記條目的一般處理方式,應參考 維基百科:關注度 (人物) 和 維基百科:獨立條目創作指南 進行討論。

音樂家與音樂團體

音樂家與音樂團體包括歌手、說唱歌手、DJ、樂隊、管弦樂團、音樂組合、舞蹈團體等。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標準,則可認定該音樂家或團體具有關注度:

  1. 在多處獨立於音樂家本人的可靠來源中,以非瑣碎的方式被報道。這些來源包括報紙、雜誌、書籍、紀錄片等形式,但以下情況除外:
    1. 宣傳稿、廣告、自費出版等內容。
    2. 僅簡單提及發行時間、聯繫信息,或僅羅列演出時間、地點等信息的瑣碎報道。
    3. 校報或大學報紙(視具體情況而定)。
    4. 在某國的國家音樂排行榜上取得過顯著成績。注意:不限定具體銷量數字,因為銷量的重要性會因國家、時代和音樂風格等因素而異。是否具有關注度應綜合考量該排名或銷量是否達到百科全書條目收錄的標準。
  2. 在某國獲得金唱片或更高的銷量認證。
  3. 舉辦過多個國家的巡迴演唱會,或在國內著名場館舉辦的演唱會被可信來源重點報道。
  4. 通過主流唱片公司或重要的獨立唱片公司發行過兩張以上專輯。
  5. 被重要的音樂媒體專題報道。
  6. 獲得過顯著的音樂獎項(如格林美獎)。
  7. 在重要的音樂比賽中獲得獎項。
  8. 在某主要城市的音樂場景中,代表該場景的風格。

需注意:成為具有關注度的團體成員,並不一定能立即證明其個人具有關注度。同樣,即使某團體中存在已確認具有關注度的成員,這一事實也不能自動證明該團體整體具有關注度。對於團體及其成員的關注度,應分別進行評估。對於開展個人活動的成員,其個人關注度也需單獨評估。

作曲家、作詞人和劇本作者

如果符合以下標準,則可以認定其具有關注度:

  1. 被列為多首滿足關注度標準的歌曲的作詞或作曲者。
  2. 為音樂劇或歌劇等舞台音樂創作,並在重要劇院持續上演。
  3. 其傳記以書籍形式出版,或在多個經過同行評審的出版物中刊登文章。
  4. 在文獻中被明確記錄為制定了某種後世規範或對後世產生重要影響的人物。
  5. 是滿足上述標準的作曲家或作詞人的導師,並對後世產生了影響。
  6. 創作的曲目或歌詞在主要音樂比賽(非新人選拔性質)中獲獎或入圍。
  7. 被多位滿足關注度標準的個人或團體委託創作作品(受託作品),並有明確記錄。

非主流音樂家

如果符合以下標準,也可以認定其具有關注度:

  1. 在可驗證的來源中,被認為對某特定音樂流派的風格、技巧、曲目或教學產生了重要影響,並被引用。
  2. 對符合上述標準的音樂家或作曲家產生了重要音樂影響。
  3. 在特定音樂流派中確立了傳統風格或教學模式。
  4. 創作了被特定流派或已有關注度流派廣泛使用的傳統旋律或標準曲目。
  5. 在已有關注度的亞文化相關出版物中頻繁被提及。

專輯、歌曲與影像作品的單獨條目

專輯、歌曲和影像作品的單獨條目必須滿足 維基百科:獨立條目創作指南 的要求。

專輯

通常情況下,由已被驗證具有關注度的音樂家製作的正規專輯被認為具有關注度。然而,以下內容通常不具有關注度,除非在可靠來源中已被顯著報道:

  1. 演示帶(Demo)、製作中的音源、盜版專輯或宣傳樣品專輯;
  2. 未發行的專輯:即使有可靠信息來源的廣泛報道,也可能因取消發行而不適合成為條目。一般建議等到發行後再創建條目。
  3. 此外,若專輯的單獨條目中除曲目列表外幾乎沒有其他內容,則更適合將其整合至音樂家的主條目中(前提是整合後的條目內容不會過於冗長)。

歌曲

本節涵蓋所有單曲、數字發行歌曲等,不包括專輯中的曲目。

大多數歌曲條目應重定向至相關音樂家或專輯的條目。僅在以下情況下,歌曲才可能具有足夠關注度以創建單獨條目:

  1. 登上全國性的主要音樂排行榜;
  2. 獲得顯著的音樂獎項;
  3. 被多位具有關注度的音樂家支持或演奏,並有獨立記載的歷史。

需要注意的是,歌曲的排名或獲獎記錄本身並不自動代表關注度。

只有在基於可驗證信息來源,形成合理、詳細且符合百科全書風格的條目時,歌曲的單獨條目才具有意義。如果條目長期處於小作品狀態,建議將其整合至音樂家或專輯的主條目中。此外,即便某歌曲具有足夠關注度,不同版本的錄音(例如「1998 Remix Ver.」)也應整合為同一條目。

影像作品

演唱會

大多數演唱會條目應重定向至音樂家條目或相關專輯條目。只有在次級來源明確記錄了演唱會的背景、特點或影響時,才可能被認為具有關注度。

音樂視頻集(PV集)

音樂視頻集通常與音樂家的單曲或專輯內容一致,因此不需要單獨創建條目。然而,如果有關於其策劃背景或特點的顯著次級來源,則可以考慮創建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