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2月

由Hat600在話題取消功能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年前

Image與File名字空間有無使用共識?

目前二者究竟是通用,還是「推薦使用File:」,還是什麼?--FrankLSF(146) 2010年1月28日 (四) 03:49 (UTC)

Image是Mediawiki原有的名稱,就像Project一樣,File是後加的。應該都可以用。--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28日 (四) 03:59 (UTC)
MediaWiki里貌似File是原有的吧,見mw:Help:Namespaces#6:_File--FrankLSF(146) 2010年1月28日 (四) 04:24 (UTC)
我記得菲姑用機械人把所有image都改成了file。--<i>Jerry Wong</i> (留言) 2010年1月28日 (四) 06:13 (UTC)
是「菇」……--FrankLSF(146) 2010年1月28日 (四) 07:14 (UTC)
最初用的是Image,後來因為上傳的文件不僅僅是圖片,還有音頻,視頻,PDF等,因此後來mediawiki把名字空間改成了File,而image則作為一個別名存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28日 (四) 13:44 (UTC)
問一下, 怎樣上傳PDF?--Bcnof留言 2010年2月2日 (二) 12:16 (UTC)
File比Image少一個字元,包含的範圍更廣,所以我建議用File。--百楽兎 2010年1月28日 (四) 14:30 (UTC)
少一個字才是關鍵。--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30日 (六) 07:52 (UTC)
直接用中文 「文件」或「檔案」也可以。如:--玖巧仔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0:24 (UTC)
  1. MediaWiki系統要上傳檔案,副檔名由 $wgFileExtensions 的陣列所控管,例如在 LocalSettings.php 加入 array_push($wgFileExtensions ,'pdf');
  2. 關於上傳圖檔,需要Imagemagick所能支援的檔案格式,不然自動縮圖機制無法正常工作。
-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0:26 (UTC)

提議把維基百科:騷擾列為正式方針

有關用戶頁中帶有針對某族群的攻擊性語句一事

暫先不指出是誰以免離題, 但請問此等行為是否為維基所容許? 如否,是否該報備管理員處理或直接交往提刪?

祝編安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05:53 (UTC)

您說的是User:Player23的用戶頁吧?這種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可以直接提刪。--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06:04 (UTC)
WP:UP,用戶應該避免在用戶頁上放置大量和維基百科無關的資料,包括過多無關於維基百科、維基理念、協作、自由內容、共享創意等主題的個人見解及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polemical)的文句。--Yravi.kJ 2010年2月3日 (三) 11:04 (UTC)
這裏有很多,比我激進的也有,也有一些是涉及政治的,要不要刪刪看?Player23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08:13 (UTC)
同樣據WP:UP,「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指引裏所謂"campaign"的例外)是被容許的,多於一次則是不容許的。就我的理解,Player23對基督徒的宣告過多,建議減少至一條,並請精簡意思(我相信一句話已經足夠了吧,但請留意語氣)。
但同時,我想敬告Ryusakura和Symplectopedia:「……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都是壞的主意。」—吉米·威爾斯,維基百科創辦人。以上。—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14:10 (UTC)
我甚是驚訝,為什麼是我們被「敬告」,相反是我們使用用戶頁攻擊人嗎而不是有人藉用戶頁攻擊基督宗教?我明白你行事要中立公正,但這可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我希望你能夠好好解釋。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中有如此描述:
  1. 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僱主等進行侮辱,如「你用賤體中文」。實施侮辱者會被封,封禁時應註明理由。
  2. 性別、性傾向、種族、疾病、宗教和綽號性質的歧視。尤其是宗教,絕不允許對某種宗教信仰的不禮貌評論。
那借問一下,有人宣稱基督宗教教徒為「異教徒」,是否侮辱、歧視跟不禮貌呢?
如果你是基督徒,被人蔑稱為「異教徒」,你感受又會如何?請以同理心來考慮。
有人已經被姑息很久了,我在此懇請你公平嚴正點去處置。如果繼續默許其所為,我恐怕下文所說的隨時會發生。—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09:29 (UTC)
我認為你根本就不明白我想表達什麼,聖誕節復活節原本就不是為了紀念耶穌,因此對於那些耶穌教徒來說是異教徒的節日。這與所謂的人身攻擊有什麼關係?Player23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7:54 (UTC)
我不同意您對某君的指控嗎?為何您只對第二段的內容加以放大?我希望你也能夠好好解釋。
就算把整個宗教都搬出來,說到最後,被攻擊的始終都是人。(除非您要說到耶和華被攻擊吧)
在正氣凜然地指責別人時,也需要自省,避免犯下類似的錯誤。如果兩位對此「敬告」感到不安,請略過吧,反正很多人都略過我的提醒,這對我們雙方都沒有損失。—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6日 (六) 06:49 (UTC)
略過我的「敬告」以後,既然上面都寫了:「實施侮辱者會被封,封禁時應註明理由。」,您就直接去提請封禁吧,反正這個恩怨短期內都不會化解的。—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6日 (六) 07:04 (UTC)
多於一條的其他用戶也不是沒有,用字當關鍵字來搜尋一下就可以發現,誰長期用這個字眼在用戶頁上,當被指出的時候,就會用其他用戶頁面作為擋箭牌。有趣的是,在這種情況下,這樣的言論表達可以被一個宣稱是以尊重其他用戶,樂於包容的團體所接受,如果再加上先前以種族歧視有關的用詞放入討論過程中,中文維基對於包容和種族歧視言論的自覺還太低。一不小心是會引出法律問題的。-cobrachen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14:34 (UTC)
「異教徒」,那些基督宗教的信仰者就常用這個詞說別人。相反,非基督宗教的人極少用異教或異教徒來評 論基督宗教和其信仰者。本人覺得,Player23的用戶頁並沒有攻擊基督宗教的意思,只是不滿於這個宗教的某些做法,如洗腦式傳教這種行為。用言論自由來說的話,他只是發表自己的觀點,並沒有強迫別人接受,其言語並無侮辱和歧視這家意,不能因而認定他是在攻擊某個群體。--玖巧仔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0:12 (UTC)--玖巧仔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0:12
我不敢荀同。你可以這樣解讀,但同樣也可以像我這樣解讀,怎樣解讀是看看官的判斷。沒人說過「異教徒」一定只是基督徒所用的,伊斯蘭教也會這樣說基督教,更遑論如斯論者。再者世俗間「異教徒」一詞受基督教影響存有極大負面意義,人正常第一眼看到很大機會都會認定為咒罵用的字句。好了有人在解釋,但誰知道他解釋的背後藏了什麼?就我看到他一直以來的針對行為,現在只憑一兩句就要我相信他沒惡意簡直是沒可能的事。更何況現場像我這樣想的可不只我一個。
總之既然有變成宗教攻擊性語句的可能,就應該嚴肅處置,否則萬一產生上面所說的法律問題,到時就不是版務層面就能解決。—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8:50 (UTC)
反正怎討論也是沒用,你也不會得逞。Player23 (留言) 2010年2月7日 (日) 08:37 (UTC)
有人會告訴你,只要攻擊的不是維基的用戶,不算在方針之內,所以不可以去管他。-cobrachen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21:37 (UTC)
有很多用戶說陳水x是xx你可以去管啊,你那麼閒。Player23 (留言) 2010年2月7日 (日) 08:37 (UTC)

是否應該保留綜藝節目條目中的節目列表

最近康熙來了條目中的節目列表被大量提刪,由此引出一個問題,目前在眾多綜藝節目條目中,例如我愛黑澀會我愛黑澀棒棒堂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中均存在大量節目列表。這些列表對於節目粉絲查閱節目內容有一定價值,但是其它維基編輯則認為冗長的節目列表非維基百科內容。目前在這些綜藝節目條目中經常出現節目列表被部分人刪除,節目粉絲再將內容貼回條目中的編輯戰。本人建議針對是否應該保留綜藝節目條目中的節目列表進行討論,並制定方針,對所有綜藝節目相關條目中的節目列表進行統一存留操作,避免編輯戰升級情況——Shippo7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1:24 (UTC)

閣下不覺得,在維基百科如此匱乏條目之時,此類條目的泛濫是一個很大的諷刺嗎?—Ciked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2:18 (UTC)
同意Ciked君的看法。不過維基編輯背景良莠不齊,讓部分編輯去完成一些專業條目,顯然要求過多。—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2月11日 (四) 08:23 (UTC)
大眾流行的條目有很多值得去編輯,動漫遊戲之類的很多都是紅字,不能編輯專業條目不代表就只能去編寫這類空洞冗長的列表—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2月11日 (四) 16:14 (UTC)

真是奇怪,人家願意編什麼條目就編什麼,跟其他條目匱乏有什關係?這種毫無邏輯的言論怎麼反覆出現呢?User:Mukdener 2010年2月11日 (四) 14:03 (UTC)

  • 說到動漫條目,以前我有在日文維基中整理過幾次漫畫家的條目,可是應該都被日本人刪掉了,理由是幾乎只有作品列表,而沒有該漫畫家的人物簡介。有些漫畫家像宅男宅女似的,又沒幾個公開接受媒體採訪過,甚至連作者官網也沒有,後來就不再插手日文維基了。中文維基在過去找麻煩的人也有過,有的要漫畫的ISBN,可是有的出版社是用EAN啊。有的人可以接受外部連結的段落中,放網絡書店或Google的關鍵字搜尋,有的人則無法接受,甚至是有人沒看到「參考文獻」的段落就開始掛{{subst:Unreferenced/auto}}了,而無視於該條目底下的外部連結。過去甚至有人看到外部連結沒放超過2個URL,或是嫌第0段太短就要提刪的。甚至是有人以知名度為由要提刪,你被GFW封網搜尋不到,也要怪我嗎?-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18:34 (UTC)

厭煩加框黨

現在有點厭煩喜歡給別人條目加框的做法,比如一個英文條目,我已經將其翻譯成中文,提交新條目,就有好事者跑來加一個框,說條目正在翻譯,例如[1][2],當然也有人過幾天發現已經翻譯好了,就把框去掉,比如[3];也有人認為條目引用不夠多,就跑來加一個框,說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比如[4],如果一個條目10次引用被稱為引用不夠,那要多少次才夠? --farm (talk) 2010年2月4日 (四) 01:39 (UTC)

如果閣下認為條目未包含模板所指出的問題,大可刪去。在下不認為巡查員會在條目沒問題的情況下胡亂添加維護性模板。—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2月4日 (四) 09:29 (UTC)
這的確是個問題。比如Perfect-area complete!這個條目,有個不必要的非中文標題框。還有Programming for non-fiction這個條目,曾經被不必要的加上非中文標題框[5],然後被一位編輯去掉了,還有Progressive這個條目,也是類似,曾經被加上不必要的非中文標題框[6],後來被我去掉了。我去掉的時候,心裏想的並不是「雖然這個框沒有必要,但是反正我可以去掉,所以沒啥」,而是「如果我的時間不是用來去除這種沒有必要的框,那麼我就能幹一些更有價值的事情」--A02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15:38 (UTC)
為保障一定程度的巡查品質,或許可以考慮收回部份用戶的巡查權限。--百楽兎 2010年2月8日 (一) 09:35 (UTC)
  • 別只讓巡查員玩加框,人人都有加框的權力。要玩,大家一起玩。沒事請多點導覽的「隨機頁面」。
    • 該條目內未有參考書名與任何外部連結:
      {{subst:Unreferenced/auto}}
    • 該條目名稱用Google可搜尋到的頁面未超過1萬個:
      {{subst:notability/auto}}
    • 諸如此類,美其名提升條目品質……,加框黨是會傳染的,日後可能超過一半的條目都是加框了。
-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10日 (三) 06:23 (UTC)
為迎接2010年亞洲運動會,得穿衣戴帽。-- [ ] 2010年2月10日 (三) 12:08 (UTC)

新條目展示規則名存實亡?

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欄目的更新,對首頁新條目推薦欄目有「盡量避免短時間集中展示同一領域的條目」的規定。可是現在的版本中,連續兩條是足球員條目;連續兩條是不丹相關條目。假如是候選條目缺貨,尚算情有可原,但現在的情況是有十多個候選條目等待展示。難道新條目展示規則名存實亡? —Hargau (留言) 2010年2月8日 (一) 01:59 (UTC)

Cloudcolors一個一個審查也很累,我覺得這種事情需要靠自覺。動員令的時候在下也出過如上的問題,只是括號里加了一句不要放在一起。不能理解為維護百科只是管理員的責任吧。—Ciked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2:21 (UTC)
能不能要求在投票和提名等流程時在分開的頁面完成,這樣管理員更新時會方便得多--Liangent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4:40 (UTC)
您可否詳言?—Ciked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6:42 (UTC)
我是想減少更新DYK的管理員的工作量,具體怎麼設計沒有想好--Liangent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7:28 (UTC)
我建議修改一下規則,如果同一時間內同領域的條目過多,允許管理員略做調整,暫緩後來條目輪播-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2月11日 (四) 06:44 (UTC)
本身就是這樣的吧。—Ciked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8:16 (UTC)
同時提名人也應該自覺一點,看到類似條目主動避讓以減輕管理員負擔。不過,如果這樣的話會不會對5日內大幅修改做出寬限?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2月14日 (日) 15:12 (UTC)

什麼時候可以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利?

上面的議題。有沒有人可以處理一下,把這個限制取消? --Það er betra að hafa vaðið fyrir neðan sig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3:32 (UTC)


不開放會比較太平。現時已經有很多回退員會盲目針對IP用戶。如果開放了,惡搞條目多了,回退員針對IP用戶的反撲心理也就會更嚴重的了。--210.6.97.38 2010年1月26日 (二) 13:30 (UTC)
  • 畢竟IP用戶可以創建的話,建立條目的步驟就更加簡便了,這樣對付廣告和侵權條目任務越來越重。各位有興趣看看互動和百度上都建了些什麼條目吧,如果那些人再順手來維基宣傳一下……——快龍到此一游 2010年1月26日 (二) 17:02 (UTC)
  1. (+)支持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利,能有助維基百科條目增長-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2月15日 (一) 05:46 (UTC)

頁面移動「漏洞」??

這些是什麼?[8][9][10]能夠繼續讓某些人以這用這種「漏洞」來阻止其他編輯者移動頁面嗎?—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2日 (五) 14:27 (UTC)
您在說什麼?我沒懂,這個不是刪了個空格?--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2月13日 (六) 08:59 (UTC)
是的,百樂兔應該是這個目的。回樓上:只要目標頁面有一個除了移動以外的歷史,就只能由管理員移動。--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13日 (六) 10:36 (UTC)
另外這些條目的命名存在爭議,與其移動戰3RR封禁,這樣反而可以讓問題解決得更快。--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13日 (六) 10:37 (UTC)
那個好像是移動權限的問題—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2月13日 (六) 10:38 (UTC)
懂了:)--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2月13日 (六) 12:33 (UTC)
一個多年來基於美觀原因而空一格的不成文做法,幾個天才硬要說那是官方命名的一部份。指責我企圖阻止其他編輯者移動頁面之前,各位可以去檢視Mark85296341對話頁 | 用戶貢獻)最近都回退些什麼東西。天才就是天才,是凡人們無法理解的腦袋。基本上該議題要說意見的我都說過了,請恕我今後繼續無視天才們顛倒歷史的原創主張。--百楽兎 2010年2月13日 (六) 15:13 (UTC)
1.先不要說空格的問題,利用漏洞來阻止別人移動是作為維基編者應有的行為嗎?
2.另外,甚麼「顛倒歷史的原創主張」?甚麼「天才」?其他語言的編者都是天才?Google類:[11][12][13][14][15][16]諾頓 360所有其他語言版本、Windows軟件類:[17][18]
3.「所有要說意見的我都說過了」?閣下一直強調空格不是名稱的一部份,但卻沒有任何具體證據。
4.加上,軟件的名稱主要根據 (a)官方網頁 (b)「關於」窗口 (c)標題列 (d)軟件盒(可能無),如果三個根據中的軟件名稱均有空格,怎樣才知應否有空格?
5.你覺得其他編者是在針對你嗎?不是,但閣下偏偏有這種心態,在言語上多三翻四次顯出針對。
6.這個命名是我們中文維基才有的問題嗎?其他語言也有,但這問題沒被顯露出來。與BLOG、討論區、介紹網等不同,我們維基應有盡量準確的資料,包括名稱。其他很多網頁可能不會理這種細節。
7.在方針頁提出為什麼?因為要避免日後的爭論,立為方針,免得日後再出現現在的問題。(不論是有/無空格)
8.在未得到社群共識前即進行大規模移動,是尊重維基方針的行為嗎?—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3日 (六) 16:03 (UTC)

根據維基百科討論:首頁/檔案1,有一段是「另外:對名稱中混有中英文的條目,命名時可以在中英文之間加空格。

如:命名條目Linux作業系統為Linux 作業系統。這樣可以直接在英文條目Linux operating system處添加連結 zh:Linux 作業系統。注意:Linux後面有一個空格。

Mountain 2002年12月17日 5:15 (UTC)」—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3日 (六) 16:34 (UTC)

請使用井號「#」來進行編號。請不要從過往的討論中摘一句話就當作共識。請將利用漏洞阻止別人移動和閣下因3RR被封禁比一比。--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14日 (日) 11:32 (UTC)
(:)回應,我未曾違反3RR規則,亦無意在日後因同類問題違反這個規則。但閣下認為有漏洞是可以容忍下去而不用作出任何對應的解決辦法嗎?—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05:24 (UTC)
我不是因人廢言的人,但是對C用戶與M用戶的論理邏輯性實在難以恭維。
首先,若你不懂其他語言,怎麼確定其他語言在空格的使用上和中文有一致的觀點,能拿來作對比?
其次,各維基百科的政策不盡相同,例如日語維基百科對一些標點符號的使用政策就不完全和中文維基百科相通,你又如何確定空格的有無不是其他維基百科的政策而是官方命名?
即使你認為(a)官方網頁 (b)「關於」窗口 (c)標題列 (d)軟件盒是軟件名稱的主要根據,那也不意謂空格必然是官方命名的一部份。若你不願面對「加空格是不成文的美化手段」這個如鐵一般的歷史事實,說再多都沒意義。
拿天才們的諾頓 360作例子,不接受前述史實的你可以去看看該軟件的簡體中文官網和繁體中文官網在空格使用政策上有何不同。若一個例子還不夠,你還可以去找找Google軟件或服務在許多新聞媒體上有無空格,恕我懶得提供連結。
已說過加空格是「不成文」的美化手段,既然是不成文,我就無法提供成文的證據。唯一見過有提到空格處理的文件就是在前面某討論串中提到的微軟翻譯規範,微軟網站上有,自行尋找。--百楽兎 2010年2月15日 (一) 02:58 (UTC)
多謝閣下能夠改變先前態度,認真討論。我也無法排除官方使用空格是為了美觀,而我亦知道微軟翻譯規範是有空格處理。但既然(a)官方網頁 (b)「關於」窗口 (c)標題列 (d)軟件盒是軟件名稱的主要根據(很多人會認同吧),維基百科又是不是能在不違反方針的情況下跟從官方的命名規則呢(部份公司喜歡有空格,有些則沒有)?許多新聞媒體都避重就輕,有時會直接使用英文名(如Google Chrome)或全中(如谷歌瀏覽器),而他們在中+英的情況下不使用空格亦有可能是為了避免中間斷開。—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05:24 (UTC)
再回應一下諾頓 360吧,這是中文+數字的問題了,和中+英又不同了,但在各其他語言版本均是(語言)+(空格)+(數字),例如「Norton 360」。所以不要再拿「天才們」來形容了,面對同一條條目,其他所有語言的編者也是很「天才的」—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05:31 (UTC)

(與上面意命名問題無直接關係)另外,維基各編者在不同類別條目中的正文內客遇到中+英時亦可能會有前後空格(中文中文 abc 中文中文中文)或後面中文(中文中文abc 中文中文中文)或全無(中文中文abc中文中文中文)等情況,是個人編輯習慣的一種,而現時維基亦無相關方針限制。我認為最好也有一個方針標準。(可能會引起很大爭議、很麻煩吧..)但M用戶和Π用戶就好像因此而因3RR被封禁。—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05:24 (UTC)

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
  • 當運用「名從主人」、「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三原則進行命名而有衝突時,應當遵循以下慣例:
    1.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為常用名稱時,應當使用該名稱。
    2.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
    3.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
Google 翻譯Google 日曆等Google產品屬於第二種情況。以Google 日曆為例:
  1. 在中國大陸的網頁搜索[19],前100項結果中有20項有空格,80項沒有空格;
  2. 在台灣的網頁搜索[20],前100項結果中有28項有空格,72項沒有空格;
  3. 而在香港的網頁搜索[21],前100項結果中有61項有空格,39項沒有空格。--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0:46 (UTC)

引入取締方針的可行性

Wikipedia:取締方針在英文維基百科是一項正式方針,我已建立中文版頁面,希望大家就引入該方針的可行性進行討論。—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21日 (一) 20:19 (UTC)

「取締」這翻譯有點奇怪--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25日 (五) 11:34 (UTC)
「Banning」這個詞可以翻譯成「取締」也可以翻譯成「禁止」,但是我覺得翻譯成「禁止」感覺蠻彆扭,所以想到的只有「取締」這一個詞;再加上後來我在「Wikipedia:用戶名」中發現有「取締方針」這一連結,就選了這個詞。—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25日 (五) 17:07 (UTC)
如果永久取締的話,是不是又惹爭論?比如永久取締破壞者對於自己經常破壞的頁面的編輯權,會不會再使其對維基的自由原則打嘴炮?-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09年12月28日 (一) 04:52 (UTC)
首先,取締不同於封禁。管理員、行政員和監管員都不能直接取締用戶。一般來說,除了維基媒體基金會吉米·威爾士本人之外,只有社群(在達成共識的前提下)方能做出取締的決定。其次,應對破壞者通常採用封禁的方式。取締主要用來應對在特定領域反覆影響普通用戶正常編輯的干擾性(非破壞性)編輯。—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28日 (一) 20:46 (UTC)

甫易草案內容。另,同意引入,並加之防濫用過濾器。惟要修改相關方針,以作配套。致Mys 721tx君,自由乃權利,守法乃義務,權利義務不相離,毋義務者,焉談權利?—J.Wong 2009年12月29日 (二) 08:51 (UTC)

我明白這一點,但是破壞者不一定,這是我想說的—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09年12月29日 (二) 08:53 (UTC)
時可正其誤解,惟此非因由也。—J.Wong 2009年12月29日 (二) 09:01 (UTC)
余之所見亦同,萬事皆有度也。韓非子曰:治亂決繆,絀羨齊非,一民之軌,莫如法。巧匠目意中繩,然必先以規矩為度。—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6:39 (UTC)
(+)支持引入該方針,(:)回應這裏事中文維基,咱用現代漢語行不?—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09年12月30日 (三) 06:43 (UTC)
吾見方針已被改為文言也,莫怪,莫怪。—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6:58 (UTC)
勿甫見「之」、「乃」,即曰「文言」,茲文非文言,文言非如斯,字字本有其義,勸君勿限己之譴詞用字。—J.Wong 2009年12月30日 (三) 07:16 (UTC)
譴詞用字乃人之所好也,當然不限。—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7:30 (UTC)
吾由林奈何春蕤條目之不當編輯(複製{{Adultonly}}之原始碼與條目中,且擅自於該條目中以「客觀」倫理之名摻入其主觀見解),知該用戶對該條目無建設性編輯,深盼該方針能盡早正式化並予以施行,以防此類事例發生。--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月4日 (一) 16:32 (UTC)
請勿在正式內容的書寫上採用文言化的用語(雖然可能還算不上文言文);個人發言喜好則不予限制。近文言的內容不易於讀者的理解,並不是所有中文維基百科的讀者都能理解文言文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1月4日 (一) 17:15 (UTC)
而且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也從來沒有在用文言文,這樣風格很不一致(不過台灣正式應用文幾乎都是使用文言,1990年代以前百科全書、學術論文也很常用文言文或近文言的白話文,所以在台灣要生存下去文言功力就至少要有Koika的水準)。--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月6日 (三) 00:27 (UTC)
  • (-)反對,魔鬼就在細節中!「永久」?難道維基百科也有死刑?更新人士再投維基百科難道要轉世投胎還是借屍還魂,非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不可?這竟然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我立即打開英文版,發覺……不管 Blocking policy 還是 Banning policy ,有的只是 indefinite (或 indefinitely ),而非 infinite ,我英文不好,惟有趕快查字典,據en:Wiktionary:definite載,似乎又的確可以解作「無限」,但也可以解作「不確定」、「非限定」,再看一下en:Wikipedia:Blocking_policy#Indefinite_blocks一節中有「An indefinite block is a block that does not have a fixed duration.」、「If no administrator is willing to lift the block, the blocked user is effectively considered to have been banned by the community.」,再翻查條目歷史,Blocking policy有關 indefinite 一詞的意思是在2007年9月18日revision 158714993釐清成現在的用法的,之後英文維基百科一直都是使用 indefinite 的,不過當時還有 Enforcing bans 一節寫「A ban may be temporary and of fixed duration, or indefinite and potentially permanent.」,permanent是indefinite and potentially permanent。
  • 再想一想,其實不論「永久封禁」還是「永久取締」都有違反維基百科五大支柱中的「維基百科沒有一成不變的規則」之虞
  • 我善意推定一下,這應該是User:Cp111無意的翻譯錯誤,也可能是沿用維基百科:封禁方針的譯法而來的錯誤。
  • 永久封禁?永久取締?我隱約已感覺到實無窮地擴張的權力(en:actual infinity)。讓我有這樣的權限?我實在無法對自己有這樣的信心。有這樣權限的我究竟要多努力,付出多少代價才能使到不特定之絕大多數人對我有信心?有人在事後指出可疑時,我又要怎樣做才能證明自己的決定之正確,因而才不使到社群動盪?(況且我很記仇,報復心也很重。)「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英文原文並沒有指人,常見中文譯文卻加插了「人」字,腐化的為特定的人?那麼,換上另一個皇帝就好了。(不用「好」字於皇帝,人心隔肚皮,而且我沒有預知能力。)又,善良之個人在體制中又是否會行出善良之作為?
  • 大陸有死刑;香港沒有死刑;澳門我不知道;早些年頭開始,台灣有聲音要廢除死刑,不過台灣人一直受到媒體渲染,「慷慨激昂」,廢除?難矣。大陸有死刑,但,罪案率……。當 100% 假定善意, 100% 有效執法, 100% 準確快速斷案, 100% 有效監督受刑, 100% 寬恕,根本不應存在阻嚇性刑罰。(對,就是說某對局論競賽。)
  • --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12:16 (UTC)
  • 修改了一下自己的留言。如果以上所指英文方針轉來的問題解決了,而沒有其他問題,我會考慮轉為支持。--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15:08 (UTC)
  • 為方便日後複檢而記下。上面所說修改了的地方: [22] ,對應的站外封存: [23] 。--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15:54 (UTC)

動議修改管理員罷免方針

提議如下:

  1. 將「以上行為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在過去12個月內至少兩次指出的管理員。」改為非必要性條件。
    原因:違反車輪戰方針一次就應當罷免;此外如果一個管理員一年只做一件事(而且是錯事),而其他時間都不使用管理員權限,那麼就無法罷免了。
  2. 取消答辯期。
    原因:7天連署時間如果還不夠回復的話,那也太說不過去了。
  3. 將「行政員與管理員解任條件是相同的,但除非提起罷免者指明取消其管理員權限,否則被罷免的行政員,可以保留管理員權限。」反過來,改成「行政員與管理員解任條件是相同的,但除非提起罷免者指明取消其行政員權限,否則被罷免的行政員直接取消管理員和行政員兩項權限」
    原因:一般罷免行政員的,都是基於其對「管理員」權限的濫用,而非行政員權限。

現在2009年6月的若干更動被指沒有投票因而無效,因此準備重新投票,把這次和上次整合起來,各項重新投票。

  1. 連署時間延長至7日,需求人數為7人
    • 2009年6月修改,原為48小時5人,修改目的為降低連署難度
  2. 連署人數一旦達到即進入下一環節
    • 2009年6月修改,原沒有此項說明,修改目的為節約時間
  3. 答辯期撤銷或縮短
    • 未修改,原為5日,修改目的為節約時間:7日連署期已經足夠回應。
  4. 投票後公示期撤銷
    • 2009年6月修改,原為投票後7日公示,修改目的為減少程序。
  5. 罷免行政員改為直接取消兩項權限;有特別指明的除外。
    • 未修改,原為撤銷行政員權限(指明的撤銷兩項),修改原因為原有條款與一般罷免情況不相符合。
  6. 「屢次發生」一條改為非限制性條件
    • 未修改,目的為不與車輪戰方針牴觸,避免特殊情況,以及降低罷免難度。
  7. 「多次規勸」改為「12個月內兩次指出」
    • 2009年6月修改,目的為降低罷免難度。

投票準備到春節過後再進行。請先行討論。--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1日 (一) 06:30 (UTC)

順便說一句,User:Alexsh今天就違反了車輪戰方針(見Koonleg的封禁日誌:1月19日查封,1月30日解封,2月2日再次查封),要申請罷免他的管理員權限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日 (二) 23:20 (UTC)
之前想提名一個管理員被提出有問題,你又說管理員人手不足,如今你打算又將他罷免,你的思維似乎有一點問題。--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09:47 (UTC)
我覺得第1點改為連署時間5日及5人比較好。此數字為考慮到中文維基的人流,故以平均一天一人計,沒有理論依據,我個人感覺而已。
第3點的答辯期不要取消,也維持5日。因為是投票前的最後一次釐清事件的機會。
第4點的公示期也不要取消,但可考慮縮短為3天。此數字沒有理論依據,我個人感覺而已。
第6點所指的條文我認為應取消。因為考慮到有些違規是嚴重的,一次嚴重違規都不應該被允許。但嚴重與否很難有客觀而一致的標準,所以我認為這個判斷權應交給社群,而不是由法條預先設定。罷免事由會先經過連署的考驗,如果是因為小違規就被提罷免,相信很難得到支持;就算連署過了,正式投票的高門檻也很難跨越。
反對第7點修改為「12個月內兩次指出」,因為形同給予管理員每年一次違規權,恐為不肖管理員所利用。如上行所述,此條應取消。
--百楽兎 2010年2月3日 (三) 01:17 (UTC)
"違反車輪戰方針一次就應當罷免"哪裏寫的?--Liangent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10:29 (UTC)
0WW,現在根本沒有車輪戰的處罰機制,只能提罷免案。--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5日 (五) 06:01 (UTC)
個人認為之前編訂的方針有一些地方出現矛盾,因此有時候未必能夠正確理解罷免方針實行的時機。--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09:47 (UTC)
建議將沒有爭議;且有高度共識的部分在此公告兩週,如果沒人有異議就依Wikipedia:共識方針內文,自動生效;不要勞師動眾地全部條文賦予投票。--Winertai (留言) 2010年2月7日 (日) 15:21 (UTC)
(!)意見 - (1) 3.的「答辯期撤銷或縮短」,究竟決定是撤銷還是縮短?如是縮短,是多少天?另外,現時我反對撤銷。(2) 反對4.「投票後公示期撤銷」。(3) 建議6.和7.合併為「以上行為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在本次投訴前的過去12個月內至少兩次指出。如是近期發生的嚴重違規,不受本條的累積次數限制」。--Mewaqua 2010年2月17日 (三) 14:24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2月17日 (三) 18:23 (UTC)之前加入的。

infobox film的上映日期

之前似乎在哪看到過到底應列出哪些國家的爭議,現把英文維基的有關內容翻譯過來以供參考:

上映日期
對於由互聯網電影數據庫(IMDb)提供的上映日期完整列表來說,電影信息框的容量太小,不足以重現整個列表。因此,我們將上映日期限制為電影的最早播映日(例如電影節或公映)以及電影出品國的上映日期,其中不包括偷跑的預映或上映。電影的初映日期應使用{{Start date}}模板。如果還有其他值得關注的上映日期,它也許可以包含到條目的主體中去(例子)。
直接進入錄像帶或DVD發行的電影以及電視電影的上映日期,應分別遵從前述關於家庭發行和廣播的指引。
有些用戶喜歡使用旗幟圖標來代替國家名稱。然而,我們應避免這種做法,因為旗幟遠不如國家名稱那樣容易識別。更詳細的理據參見WP:格式手冊 (旗幟)

以上全文譯自en:Wikipedia:FILMRELEASE。--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14日 (日) 06:00 (UTC)

對清理無用討論內容的建議

每個用戶都可以創建討論頁,但大多數討論頁的內容最後都會失去時效性,既佔用伺服器空間又使讀者迷惑。我已經建立了一個討論頁清理模板這裏,建議用戶自行掛上此模板並配合清理工作。大家覺得如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2月19日 (五) 07:07 (UTC)

(-)反對。--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2月19日 (五) 10:14 (UTC)
(-)反對:雖然失去時效性,但有很多討論的過程仍然具有讓後來的人作為參考的效用,並沒有清除的必要。除此之外,縱使透過管理員的職權將某網頁刪除,該網頁的資料與其歷史資料其實還是留存在系統裏面,只是將其屏弊讓一般用戶看不見(但管理員仍看得見),所以清除討論頁內容並無法有效釋放伺服器空間,導致這清理行為一點實際上的好處都無,多此一舉!—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2月19日 (五) 11:25 (UTC)
刪除時還會增加一條刪除記錄,如果真要在空間上斤斤計較的話,那麼刪除這個操作不僅不會節省伺服器空間,而且還會佔用更多的伺服器空間。--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19日 (五) 12:37 (UTC)
(!)意見維基上的所有討論內容都有用。―― ƴuḱḭᶊeàsỉȡe 1266586938(ưniא)
(!)意見,還不如去刪除某些條目討論頁的無關內容更實際-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2月19日 (五) 16:54 (UTC)
(!)意見不見得所有討論內容都有用,但既然完全刪除不能實現,那這個只好放棄了,請管理員在那個模板頁面掛上速刪模板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2月19日 (五) 17:40 (UTC)
已刪除。--Kegns 2010年2月19日 (五) 19:53 (UTC)

引進en:WP:PLOT

建議把en:WP:PLOT引進,各位如何看?--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12月18日 (五) 13:18 (UTC)

(:)回應zhwiki不是有這個方針嗎?--Bcnof留言 2009年12月18日 (五) 15:22 (UTC)
中文維基的並不完全。某生 (留言) 2009年12月18日 (五) 16:13 (UTC)
最主要要從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分拆不是指南、教科書、期刊。某生 (留言) 2009年12月18日 (五) 16:21 (UTC)
哎,不還是古惑仔的問題……--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12月19日 (六) 04:14 (UTC)
既諸位亦以為該文有所不妥,本人實望諸位發表意見,猶該議正方,着明例定清,禁止該等行為。夫存廢討論,僅當作先例,未當作修則之據,觀其影響之深遠,乃欲請諸位先此修例,後再刪之。明例,則減爭議,清規,則益明度。茲方可聚新秀資深。望諸位明鑑。—J.Wong 2009年12月21日 (一) 03:25 (UTC)

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關於更多信息,請參見Wikipedia:格式手冊 (虛構內容)

就事論事而言,只需要引進這樣一段,近期本人也只打算推動這一項列入方針。待其他內容翻譯完畢之後,再提更新請求。關于格式手冊的問題,還請社群討論。--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12月25日 (五) 02:54 (UTC)
沒反應……我也不好當默認同意啊……--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1日 (五) 04:00 (UTC)
(+)同意--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5:45 (UTC)
再無反對就加入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13日 (三) 10:33 (UTC)

建議將Wikipedia:重複條目更名為Wikipedia:合併請求

這是因為不僅是重複的條目(敘述完全相同的主題)需要合併,有許多其它情況也需要合併,見en:Wikipedia:Merging#Rationale

  1. 敘述完全相同的主題的條目。
  2. 敘述相關主題的條目,有很大重疊。比如可燃不可燃都可以在條目可燃性中解釋。
  3. 內容過短,且很難擴充的條目,可以考慮合併到另一個更廣泛的條目。比如,某個名人的父母或子女,如果知名度不足,則一般在該名人條目的一個章節中作介紹。
  4. 內容短小,且需要一個更廣泛的條目中的內容來理解。比如,小說中的次要角色通常在「某某小說的角色列表」作介紹。

--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13:10 (UTC)

沒人反對的話,我就移動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0日 (三) 15:24 (UTC)
「合併請求」不知合併甚麼,叫「wikipedia:申請合併條目」就更好。YunHuBuXi 2010年1月23日 (六) 16:00 (UTC)
我們現在是在討論應不應該把「重複」改成「合併」,至於是「合併請求」還是「申請合併條目」、「條目合併請求」、「頁面合併請求」,意思相差不大,沒必要糾纏不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6:26 (UTC)
正因為這種思維,才出現了很多歐化中文的怪胎,後人怕麻煩也就勉強沿用下去,不敢提出改名。例子很多:
「特色」條目(featured的生硬譯法,我初來時要看英語版本知何謂「特色」)
「歷史上的」今天(累贅且空泛的譯法,不如叫當年今天/今日)
來源請求(照搬英語結構,不如叫「請示出處」,Wikipedia_talk:列明來源頁底有討論過)
某某電影「人物列表」(經我一番努力才獲社群支持改為「角色列表」,是唯一改名成功的例子)
新聞「動態」(語意重覆,而且不知「動」在哪)
隨機「頁面」(實則是隨機「條目」)
伯明翰「(消歧義)」(對讀者來說,伯明翰「(多義詞)」更好,我初來維基時對這名稱一頭霧水)......
所以,難得你提出改名,大家一定要認真商討其新名,因為將來就沒有這個機會了。YunHuBuXi 2010年1月24日 (日) 07:05 (UTC)
「特色」條目,「歷史上的」今天都是在wiki以外廣泛使用的詞,消歧義應該是來自計算機術語的使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25日 (一) 12:12 (UTC)
消歧義不是條目,所以隨機條目反而不嚴謹。多義詞給人詞典的感覺。--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28日 (四) 04:03 (UTC)
MediaWiki裏面是「隨機頁面」,是enwiki自己改的:[24]--Liangent (留言) 2010年2月2日 (二) 12:17 (UTC)
不明白為什麼維基什麼都要「請『求』」,「申請」不是更好嗎?—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15:08 (UTC)
「請求」比較平等,而且帶有我們可以商量的語氣;而「申請」大多用於無權限者向有權限者的請求,有上下級的劃分;上面的「請示」也有下級向上級詢問是否可行的意義(歧義?)。--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6日 (六) 14:01 (UTC)
有道理,中文很難找一個完全平等的字。—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6日 (六) 15:33 (UTC)
現在雖然在「請求」、「申請」上仍有爭議,但是大家都同意用「合併」而不是「重複」了吧?這樣的話我就先把Wikipedia:重複條目移動到Wikipedia:合併請求了,至於是用「請求」還是「申請」以後再慢慢討論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11:20 (UTC)
還是先更名至「合併條目」再討論「請求」還是「申請」比較合理。—〖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2月24日 (三) 03:06 (UTC)

關於擴充模板與小條目模板的區別

請教一個問題,我對擴充模板(Template:Expand)不太熟悉,這個模板在使用上與小條目模板有什麼區別?應該說所有的小條目都是有待擴充吧。--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2月21日 (日) 16:03 (UTC)

字數少於3000位元組掛小作品模板;如果已經超過3000位元組但內容仍然不足,則掛Expand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21:19 (UTC)
老實說我認為這Expand模版有點脫褲子放屁的感覺:請問哪一條維基百科條目是不需要繼續擴充的?反而是懸掛着一個大大的模版在條目頁首,對於來閱讀查訪的非維基參與者來說,恐怕會有一頭霧水又有礙觀瞻的感覺。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這類「編務相關」的模版,應該改移到討論頁中擺放才對,條目本身應該盡量只放對於一般讀者來說有意義的模版(例如醫學警告、急躁編輯之類的模版)。—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2月24日 (三) 02:19 (UTC)
我也有同感,唯一不太突兀的是一個大條目中的一個章節需要擴展,這樣不會在條目開始出現,指代也比較明確。--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2月24日 (三) 15:14 (UTC)
局部段落部分的擴充需要,我也同意比整篇文章置頂處放這模版有意義多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2月24日 (三) 18:10 (UTC)
  • (!)意見,{{subst:Expand/auto}}超好用的,不必在一堆小作品的模板中猜出到底該掛那一個?基本上除非有空的段落,或是條目內容明顯比英文或日文維基的本條目不成比例,不然應該通常用不到此模板。-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24日 (三) 20:22 (UTC)

關於軟件、微軟產品和Google產品的命名方針

之前的討論

很久之前有人提出的:維基百科:網絡服務條目命名常規

目前討論

有鑑於近幾天的微軟Google產品有很頻繁的移動,所以我提出是否要把微軟和Google產品加入空格,在此我提出了幾個論點,建議這些產品要加入空格的原因:

  • 官方網頁的產品頁面有空格
Windows 資訊安全中心官方網頁
Windows 行動中心官方網頁
Google 軟件集官方網頁
Picasa 網絡相簿官方網頁
Google 瀏覽器官方網頁
  • 截圖的標題
File:Windows_Mobility_Center_screenshot.png
File:Windows_Security_Center_on_Vista.png

*美觀和排版 微軟和Google的英文產品名稱都是有空格的。 列如:

Google Talk
Google Voice
Google Chrome
Windows Mobility Center
Windows Security Center
  • Google的商標

Google產品中的商標圖片不論是中文還是英文都是有空格的。 —Mark85296341留言-記錄 2010年1月27日 (三) 16:48 (UTC)

很多產品和網頁上的名稱顯示都是有空格的,但那是為了美觀,而不是意謂空格是名字的一部份。微軟的DBCS翻譯規範中還特別將「全形中文字與半形英文字之間應留一個半形空格字元 」列為一條。中英文間的空格並不能與英文間的空格相提並論,否則依你的邏輯,英文字頭尾接中文時也有空一格,難道也是命名的一部份?--百楽兎 2010年1月28日 (四) 00:54 (UTC)
這邏輯實在……英文單詞之間的空格怎麼能當中文名稱的空格來看待……難道閣下寫英文時都是從來不留空格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1月28日 (四) 05:28 (UTC)
在下亦認為英文裏的空格不應與此情形類比。—Wcam (留言) 2010年1月28日 (四) 06:02 (UTC)
關於以上,我是把中英文間的空格使用給搞錯了,但以其他的論點來講,還是要有空格的。—Mark85296341留言-記錄 2010年1月28日 (四) 08:02 (UTC)
Google官方服務條款「英文字頭尾接中文時」沒有空一格[25],僅在有特別意思(包括其網絡服務的專有名稱,即空格是名字的一部份)才會有空格,可見Google不是為了美觀而加空格。—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1月28日 (四) 10:41 (UTC)
不要為了支持自己的結論就什麼程度的推理都寫得出來。--百楽兎 2010年1月28日 (四) 12:18 (UTC)
不要為了支持自己的結論就漠視官方命名的名稱。—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0:18 (UTC)

其實現時要討論官方的名稱是否正確。我當然要以一些官方網站供大家參考,而官方亦沒有明確表明空格是否是名字的一部份,也沒有明確表明只是為了美觀。既然官方沒明確表明,作為維基編者只能通過合理的推理及理據來達成共識,也就透過這裏解決編輯維基時遇到問題。這個問題也不是近期才提出來的,很久之前有人提出的:維基百科:網絡服務條目命名常規,但因缺乏討論而未達成共識。希望更多人能參與這個討論。—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1月30日 (六) 02:06 (UTC)

沒人參與討論?—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11:53 (UTC)
已經把討論擴展到所有軟件。—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09:50 (UTC)
在中文裏面,空格不是必須的。對「Google產品中的商標圖片不論是中文還是英文都是有空格的」有異議,「谷歌瀏覽器」傳送門就沒有空格還有「谷歌拼音輸入法」傳送門--玖巧仔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10:20 (UTC)
官方中文名稱之間是沒有空格的,但如果是中+英(例:google 瀏覽器)是有空格的。—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6日 (六) 11:09 (UTC)
這麼普通的事件已經導致兩名用戶於回退戰中被查封1天了......難道一定要通過無止境的回退,用這種正常的討論方法就不可以了嗎?難道這麼的一個命名規則就不能得到社群的共識嗎?—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09:51 (UTC)
若是如此,不要執拗於官方,而應該看看電子信息相關的新聞報道是怎麼說的。--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14日 (日) 11:35 (UTC)
大概看來是兩種情況都有,涉及官方內容和權威媒體時大多加空格,而一般用戶討論的時候為了方便都懶得加空格。就我個人來說如果想搜索這個條目應該不會加空格的。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2月14日 (日) 15:17 (UTC)
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
  • 當運用「名從主人」、「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三原則進行命名而有衝突時,應當遵循以下慣例:
    1.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為常用名稱時,應當使用該名稱。
    2.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
    3.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
Google 翻譯Google 日曆等Google產品屬於第二種情況。以Google 日曆為例:
  1. 在中國大陸的網頁搜索[26],前100項結果中有20項有空格,80項沒有空格;
  2. 在台灣的網頁搜索[27],前100項結果中有28項有空格,72項沒有空格;
  3. 而在香港的網頁搜索[28],前100項結果中有61項有空格,39項沒有空格。--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0:45 (UTC)

有否空格只是格式之差異,而非名字之差異,既為同名,何以名從主人?似乎有點像在玩文字遊戲。至於為何加有空格,此乃年代久遠的中英文印刷問題,慢慢地演變為習慣。但是於螢幕上閱讀反而不加空格較佳。―― ỿuḱḭᶊeàsỉȡe1266354739(ưniא)

有不少完全以中文命名的條目也帶有空格,比如牧場物語 雙子之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4日 (三) 12:05 (UTC)
另外在數字間的空格又怎樣呢?例如:諾頓 360是中文+數字的問題了,和中+英不同,但在各其他語言版本均是(語言)+(空格)+(數字),例如 「Norton 360」。不知是否有其他中+數的條目。—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25日 (四) 09:50 (UTC)
說是玩文字遊戲,Yahoo! 知識+就更像吧.....有「!」和「+」—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25日 (四) 09:53 (UTC)

建議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2月28日 (日) 03:27 (UTC)之前加入的。

取消功能

我認為取消自動確認用戶/上傳限制可幫助維基百科發展! —Mike0211 (留言) 2010年2月17日 (三) 13:10 (UTC)

不錯,降低某些權限的使用門檻是可以讓維基百科得到發展,但是真的這麼做的話,破壞,侵權等等問題便會接踵而至,屆時處理這些侵權跟破壞又會是一個很令人頭疼的大難題。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2月17日 (三) 20:51 (UTC)
自動確認用戶可以防止刷票。他的存在並不影響條目的創建與編輯。--玖巧仔留言 2010年2月18日 (四) 13:25 (UTC)

(!)意見我想解封以下副檔名:.htm,.html,.xls,.doc,.pps,.pub,.xps,.zip(與圖片一樣也要「檢疫」)-Mike0211 (留言) 2010年2月20日 (六) 09:39 (UTC)

好像doc、xls、ppt等都有著作權的...--Bcnof留言 2010年2月20日 (六) 09:42 (UTC)

(:)回應這些檔案也要用戶確定是自製的。--Mike0211 (留言) 2010年2月28日 (日) 10:09 (UTC)

他的意思是,這些格式本身就是有著作權的。--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28日 (日) 10:10 (UTC)
無。yukiseaside2010年2月28日 (日) 10: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