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将加上将衔

中将加上将衔,全称是“陆军中将加上将衔”,是中华民国陆军的一阶军衔,依《陆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五款,于民国25年2月29日立法制定公布《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

概述

北伐成功之后民国政府统一军阶制度,废除各地方武装、军阀自设的军阶等级。

在国民政府撤退台湾之前,民国政府对于将衔军阶绶予持保守态度,管理相当严格,尤其是二级上将以上军阶设有名额限制。由于连年战乱以及相关人员履历符合绶衔要求,但出名额出缺,所以创设这一灵活的变通方式,以解决相关人员在职权问题[1]。授予履历符合但无上将名额出缺时,先行赋予中将衔人员上将职权,但不绶星,俸薪仍照中将最高俸额支给。

中将加上将衔清单

追晋、追赠及加上将衔立即退役者,未在此列:

  • 1936年9月:钱大钧、陈诚、卫立煌、张治中、薛岳、刘建绪、张发奎、余汉谋、马鸿逵、张之江鹿钟麟
  • 1936年12月:孙连仲、张钫、盛世才、庞炳勋
  • 1937年3月:李品仙、邓锡侯
  • 1937年4月:朱绶光
  • 1937年5月:夏威、廖磊
  • 1937年6月:王树常
  • 1937年8月:吕超
  • 1937年9月:黄绍竑、黄旭初、熊式辉、陈仪、刘文辉、杨森
  • 1937年10月:杨杰刘兴
  • 1938年2月:贺耀祖
  • 1938年10月:唐式遵
  • 1939年5月:孙震、卢汉、张自忠
  • 1940年5月:王陵基、潘文华、王缵绪
  • 1944年8月:刘汝明
  • 1945年10月:胡宗南
  • 1946年2月:汤恩伯
  • 1946年6月:罗卓英、黄琪翔
  • 1947年8月:林蔚
  • 1948年1月:俞济时、秦德纯
  • 1949年2月:李汉魂
  • 1949年5月:刘士毅
  • 1949年8月:马步芳

废止

民国59年中华民国立法院审议废止《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2]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 王孔庚. 张自忠与宜城 战史研究·历史考证·学术探讨. 长江出版传媒;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5.05: 106. ISBN 978-7-5352-6525-8. 
  2. ^ 中华民国立法院公报59卷37期0号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