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谯楼位于中国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175号。[1]2012年10月20日公布为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

丽谯楼基座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175号
分类古建筑
时代明代
编号7-15
认定时间2012年10月20日

丽谯楼始建于宋重和元年,原称御书楼,供奉宋徽宗御书。宋徽宗赵信曾为端王,继皇位后,升端州为府,更名肇庆,并御笔赐书“肇庆府”,,守臣即于当年在府衔前筑高台,上盖楼字,供本御书而得名御书楼。明天顺六年(1462年)重建,改称丽谯楼。明末(1646年)桂王朱由榔在肇庆建立南明永历政权,丽谯楼曾改作“永明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因台基和楼字漆以红色而俗称红楼。[1]

丽谯楼坐北向南。砖石木结构,高台建筑,台基长34.45米,宽14.5米,6.14米;台基下正中的拱门道,由红砂岩券砌,长14.7米,宽4.44米,高4.9米,拱道门上匾曰“古端名郡” ,两侧对联曰“星岩朗曜光山海, 砚诸清风播古今"。1997年维修台基,在台基上重建两层仿明殿宇楼阁。[1]

民国期间,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叶挺独立团团部设在该楼后大院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丽谯楼曾作高要县政府会场用。[1]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曾特 主编; 肇庆市文物志编篡委员会 编. 肇庆文物志.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1996年: 65. 
  2.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10-20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