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登记审裁处
人事登记审裁处(英语:Registration of Persons Tribunal )于1987年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第3C条的规定成立的香港公营机构,负责处理人事登记主任拒绝发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或人事登记主任宣布已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无效的人提出的上诉。现任人事登记审裁处总审裁员是王俊光。
人事登记审裁处 Registration of Persons Tribuna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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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 |
总审裁员 | 王俊光 |
副总审裁员 | 廖佩仪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87年 |
法律基础 | 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 |
类型 | 法定机构 |
联系部门 | 保安局 |
总部 | 香港香港岛湾仔骆克道41号东城大厦16楼1602-16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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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