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伯雨(?—1119年),字德翁,宋代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
生平
任孜之子。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进士,[1]初调清江主簿,后知雍丘县。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召为大宗正丞,不久再拔擢为左正言。[2]徽宗初年,八次弹劾章惇“久窃朝柄,迷国罔上,毒流搢绅,乘先帝变故仓卒,辄逞异志”,徽宗将章惇贬为越州知州。[3]
任伯雨担任左正言,半年内上疏达百余章,大臣畏其多言,遂改为度支员外郎,不久出知虢州。崇宁党事件爆发,削籍编管通州,之后再流放昌化军安罝。[4]宣和初年卒。淳熙年间,谥忠敏。著有《戆草》二卷,《乘桴集》三卷,[5]已佚。
注释
- ^ 清嘉庆《四川通志》卷一二二
- ^ 《鹤山集》卷六○《跋任谏议伯雨帖》
- ^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三三云:“武昌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章惇责授雷州司户参军员外安置,以左正言任伯雨累章数其罪,乞行诛戮故也。”
- ^ 《广东通志》卷四十三
- ^ 《宋史·艺文志》
延伸阅读
参考书目
- 《东都事略》卷一○○
- 《宋史》卷三四五
- (淸)鲁曾煜《广东通志》卷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