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雨田(1915年—2003年),男,辽宁新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早年参加运动,后被捕,经中共地下党营救获释。1936年,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下山西省工作委员会委员,后调任中央党校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辽西省委秘书长、省委副书记,后升任中共长春市委书记兼市长。1956年,担任任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副总局长、广西自治区副主席[1]。后因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被免职。1978年,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

参考文献

  1. ^ 傅雨田同志逝世. 新华网. [2012-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7-09). 
  2. ^ 欢庆时的怀念——记傅雨田同志关心新闻出版事业. 江西新闻网. [2012-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3). 
政府职务
前任:
申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市市长
1952年6月-1954年9月
继任:
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