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正义

仪礼正义》,清代胡培翚撰,共四十卷。

《仪礼正义》是胡培翚积四十余年之功撰成,精研周公孔子子夏之仪礼,其牵涉广泛,从冠婚飨射到朝聘丧葬,无一不及,多记载古代宫室、车旗、服饰、饮食、丧葬、祭礼等,有如古代社会生活的史诗之作。汪士铎说:此书“张皇幽渺,阐扬圣绪,二千馀岁绝学也”。[1]是《仪礼》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胡培翚出身绩溪金紫胡氏家族,世传经学,尤重礼学。有感于治礼的学者太少。[2]嘉庆十九年(1814年),胡培翚住在胡承珙家时,开始着手草创《仪礼疏》。[3]道光二十五(1845年),胡培翚身患风痹,犹力疾从事,改以左手写作。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七月培翚弃世,尚有〈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仪〉等五篇未完,这部分由他的学生杨大堉及族侄胡肇昕等人补述完成。[4]杨君补缀的五篇,水平自不可与胡氏同日而语。[5]罗惇衍曰:“培翚撰正义,约有四例:一曰疏经以补注,二曰通疏以申注,三曰汇各家之说以附注,四曰采他说以订注,书凡四十卷,至贾氏公彦之疏,或解经而违经旨,或申注而失注意,不可无辨。”[6]

注释

  1. ^ 汪士铎:〈户部主事胡先生墓志铭〉,载《胡培翚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5年
  2. ^ 《复夏郎斋书》称:“比入都来,见为《毛诗》学者,尚不乏人。独《三礼》之书,讲求者少,因校《仪礼释官》,取全经复读之,而贾氏之疏,疏略失经、注意者,视孔《诗》疏更甚,颇有重疏《仪礼》志,然此事甚大,非浅学所能任。而以昔日粗闻于先祖及丁卯、戊辰间从次师(凌次仲)游,窃窥涂径,又有未敢自诿者。”
  3. ^ 胡培翚《研六室文钞》卷10,《福建台湾道胡君别传》。
  4. ^ 陆建瀛《校勘仪礼正义序》云:“……绩溪胡农部(胡培翚)撰正义……〈士昏礼〉及〈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仪〉五篇十二卷,则其门人杨君大堉所补也。”
  5. ^ 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云:“阅胡培翚《仪礼正义》。《士昏礼》为杨大堉补撰,条理不明,远逊胡著。”
  6.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九儒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