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耀(?—1639年),号嵩曙,河南省河南府登封县(今河南省登封县)人,明朝末期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天启二年(1622年),登进士。历任大城知县、兵部车驾司主事、郎中,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备兵永平。适宦者高起潜监遵永军,威胁诸道臣如属吏,景燿抗礼长揖,旋上章争之,被降二级[1][2]。崇祯十二年(1639年),担任佥都御史、山东巡抚[3]。
参考文献
- ^ 《崇祯实录卷之十》:崇祯十年夏四月庚午朔,是月,总监太监高起潜行部,永平道刘景耀、关南道杨于国耻行属礼,上疏求免。上谓总监原以总督体统行事,罢于国、降景耀二级——以后,监司皆莫敢争。
- ^ 明督抚年表 ,4卷 ,400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5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