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建设
十大建设后面十四大建设是中华民国政府在1984年(民国73年)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俞国华推动的系列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包含三十个子计划的十四项工程建设,预计在七十九年底陆续完成。十四项工程建设包括了:
- 基层建设计划
- 公路扩展计划
- 台北捷运建设计划
- 台北铁路地下化专案
- 台湾铁路扩展计划
- 中国钢铁公司第三期扩建
- 电力扩建(第四核能发电厂)
- 石油能源重要计划 (开发油气能源)
- 电信现代化
- 水资源开发计划
- 防洪排水计划
- 都市垃圾计划
- 医疗保健计划
- 自然生态保育与国民旅游计划
然而后续工程进度在经过不断修改、更正后,仍只有九个完成,九件严重落后。其中又以占总经费50%以上的高雄炼油厂、台北捷运、福尔摩沙高速公路和牡丹水库延误较多;而台湾电力公司编列的第四核能发电厂新台币一千余亿元经费,尚冻结在中华民国立法院,动工时间遥遥无期。在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土地取得困难是进度缓慢最大的原因,特别是北二高,两年半内取到能施工的土地不及所需土地的三成。[1]
参见
参考资料
- ^ 远见杂志1990年12月号 第054期 作者:萧富元 工程列车为什么误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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