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溥(?—400年),范阳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出自范阳卢氏南祖[1]卢玄的从祖兄。

生平

魏道武帝拓跋珪曾向奋武将军张衮询问中原的士人,张衮与卢溥是幽州的同乡,数次向魏道武帝举荐,魏道武帝任用了卢溥[2][3][4]

天兴二年(399年)六月,北魏前任河间郡太守卢溥统帅部曲数千家,前往有粮食吃的渔阳郡,因此占据了数个郡。秋季七月己未(399年8月22日),燕昭武帝慕容盛派遣使者册拜卢溥为幽州刺史[5]。八月,卢溥统帅乡兵驻扎于海边,杀了同乡姻亲范阳祖氏十余人,号称使持节征北大将军幽州刺史,攻打掠夺北魏的郡县,杀死了北魏的幽州刺史封沓干[6][7][8]。十二月辛亥(400年2月10日),魏道武帝诏令材官将军和突前往讨伐卢溥[9]天兴三年春正月戊午(400年2月17日),卢溥在辽西郡和突击败,卢溥和儿子卢焕被擒,他们被送到京师平城,受到车裂处死[10][11][12][13][14][15][16]

禁婚家

唐朝显庆四年,唐高宗下诏禁止包括卢溥在内的七姓十家自己做主互相通婚[17][18][19][20][21][22][23][24][25][26]

家族

参考资料

  1. ^ 毛阳光,余扶危主编. 《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 下》. 北京市: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3年7月: 四六一–四六三. ISBN 978-7-5013-5179-4 (中文(繁体)). 
  2. ^ 《魏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太祖曾问南州人于衮。衮与卢溥州里,数谈荐之。
  3. ^ 《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九》:道武曾问南州人于衮,衮与卢溥州里,数称荐之。
  4.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初,魏奋武将军张衮以才谋为魏主珪所信重,委以腹心。珪问中州士人于衮,衮荐卢溥及崔逞,珪皆用之。
  5.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魏前河间太守范阳卢溥帅其部曲数千家,就食渔阳,遂据有数郡。秋,七月,己未,燕主盛遣使拜溥幽州刺史。
  6. ^ 《魏书·卷二·帝纪第二》:范阳人卢溥,聚众海滨,称使持节、征北大将军、幽州刺史,攻掠郡县,杀幽州刺史封沓干。
  7. ^ 《北史·卷一·魏本纪第一》:范阳人卢溥聚众海滨,称幽州刺史,攻掠郡县,杀幽州刺史封沓干。
  8.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卢溥受燕爵命,侵掠魏郡县,杀魏幽州刺史封沓干。
  9. ^ 《魏书·卷二·帝纪第二》:辛亥,诏材官将军和突讨卢溥。
  10. ^ 《魏书·卷二·帝纪第二》:三年春正月戊午,和突破卢溥于辽西,生获溥及其子焕,传送京师,轘之。
  11. ^ 《魏书·卷四十七·列传第三十五》:初,玄从祖兄溥,慕容宝之末,总摄乡部,屯于海滨,遂杀其乡姻诸祖十余人,称征北大将军、幽州刺史,攻掠郡县。天兴中讨禽之,事在帝纪。
  12. ^ 《北史·卷一·魏本纪第一》:三年春正月戊午,材官将军和突破卢溥于辽西,获之,及其子焕传送京师,轘之。
  13.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初,玄从祖兄溥,慕容宝之末,统摄乡部屯海滨,杀其乡姻诸祖十余人,称征北大将军、幽州刺史,攻掠郡县。天兴中,讨禽之。
  14. ^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载记第二十四》:魏袭幽州,执刺史卢溥而去。
  15.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三》:魏材官将军和跋袭卢溥于辽西,戊午,克之,禽溥及其子焕,送平城,车裂之。
  16. ^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载记第二十四》:魏袭幽州,执刺史卢溥而去。遣孟广平援之,无及。
  17. ^ 《唐会要·卷八三·嫁娶》:四年十月十五日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选。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元孙。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为婚姻。
  18. ^ 《新唐书·卷九十五·列传第二十》:又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
  19. ^ 《资治通鉴·卷二百·唐纪十六》:壬戌,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昏姻。
  20. ^ 《太平广记·卷第一百八十四 贡举七》: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赵郡陇西二李等七姓,其族望耻与诸姓为婚,乃禁其自相姻娶。于是不敢复行婚礼,密装饰其女以送夫家。
  21. ^ 《玉海·卷五十·唐姓氏录》:又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仪、卢潭、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姻。
  22. ^ 《小学绀珠·卷七·七姓》: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泽、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唐高宗诏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先是后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宝等为冠)。
  23. ^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赠太子少师崔公神道碑》:神龙中,申明旧诏,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恶大盛,禁相为姻。陇西李宝之六子,太原王琼之四子,荥阳郑温之三子,范阳卢子迁之四子、卢辅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孙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赵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后,同降明诏,斯可谓美宗族人物而表冠冕矣!
  24. ^ 《实宾录·卷三·七姓》:又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泽、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婚。
  25. ^ 《万姓统谱——氏族博考·卷一一·族望》:壬戌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温、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昏姻。
  26. ^ 《天中记·卷一七·宗族》:七姓十家。高宗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泽、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