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英故居

吴之英故居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吴之英故居住于四川省眉山市名山县车岭镇几安村十一社,合故居寿标庐、吴之英家族墓、吴之英纪念堂及碑林,占地面积共约1720平方米。故居寿标庐,坐北向南,清代晚期建筑。该建筑为三合院,正堂为歇山式穿逗木结构建筑,施一步廊,门额上悬挂吴之英手书“寿标庐”匾额,通高6.1米,面阔三间13.4米,明问5米,次间4.2米,进深11米。两侧为吴之英起居室。吴之英家族墓,坐北向南,位于寿标庐后50米。由其祖父吴哲文夫妇墓、父吴铭钟夫妇墓、吴之英夫妇墓和长子吴鉴之夫妇墓组成。吴之英纪念堂及碑林位于故居东面约1.5公里,坐西南向东北,有石刻180通,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吴之英故居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县
时代
编号460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吴之英(1857-1918)字伯揭,号西蒙渔〈愚)者、蒙阳渔(愚)者、老渔(愚),维新派人士、经学家、书法家、诗词家。18岁选调成都尊经书院,与杨锐、宋育仁、廖季平并称院中“四杰”。1911年,任四川军政府枢密院院士。1912年,任四川国学院首席院正。1913年书写“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10个隶篆体大字。有遗著《寿标庐丛书》73卷。2009年,吴之英故居被名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