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祚(1632年—1698年),伯成留村浙江山阴县人,后来改隶汉军正红旗(或说正红旗汉姓包衣[1]:41),清朝官员。

生平

顺治七年(1650年)贡生,时年十七岁。授江西萍乡县知县,迁山西大宁县知县,升山东沂州知州,复坐事降补无锡县知县。因为打击海盗有成效,被授任福建按察使。为清廷收复郑成功所占厦门金门等地。于1682年2月1日-1689年8月8日期间,奉旨接替金光祖担任广东广西总督。后遭到弹劾降职。后随康熙帝征讨噶尔丹,康熙三十六年卒。吴兴祚留下许多著作,包括《宋元声律选》、《史迁句解》、《粤东舆图》等。

注释

  1. ^ 张玉兴. 《包衣汉姓与汉军简论——八旗制度兴衰的一个历史见证》.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大学). 2003, (2003年第4期): 37—45. ISSN 1002-3291 (简体中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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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60》,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杨熙
福建巡抚
1678年上任
继任:
董国兴
前任:
金光祖
两广总督
任职期间:1682年2月1日-1689年8月8日
继任:
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