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镒
吴镒(1393年—1465年),字应衡,南直隶庐州府合肥县(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六家畈镇)人,明朝官员。
吴镒生于洪武癸酉年正月初六(1393年),是六家畈吴氏五世祖,系三世祖吴富二长子吴贵七之子。明宣德二年丁未科(1427年)中进士第三甲三十名[1]。宣德八年(1433年)起授四川道监察御史[2]、河南道监察御史[3]。正统十一年(1446年),贬为河南怀庆府河内县知县[4]。正统十四年(1449年),升南阳府知府[5]。天顺元年(1457年),吴镒罢官归隐,八年后终老故里[6],卒于成化乙酉年十一月初七日(1465年),享年七十三岁。
吴镒为官刚正清廉,“性刚介,与人不苟合”,因在京中常骑花马,人称“花马吴”,[7]犹古所谓“骢马御史”[8]。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吴七三的十世孙吴起周倡议建成吴氏祠堂,主祀吴镒。[9]祠堂对联“柏台望重豺狼道,花马名高獬豸威”。
家庭
先后四任妻子:元配荚孺人;继配周孺人、陈孺人、孙孺人。
有子6人:吴璋、吴瓒、吴玘(荚氏出);吴珎(周氏出);吴琛(陈氏出);吴玮(孙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