婿屋制
婿屋制是一种结婚习俗,是暂居妻家(uxorilocality)制之一。男女结为夫妇后,妻子暂住娘家,妻家会在母屋以外建造一个小别宅,这个叫婿屋(女婿家)。丈夫会于婿屋与妻子相会。
高句丽
据《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记载,高句丽人用语言约定婚约后,岳母家在大本屋后面建造一个小别宅,这个叫婿屋(女婿家)。 太阳落山时,丈夫来到妻子家门外,点名后下跪鞠躬,请求跟妻子睡觉。 这样请了两三声,妻子的父母就让他进去。 生下孩子长大后,丈夫就带着妻子回到丈夫的家。
扶桑
鲜卑
汉族
日本
黎族
黎族女性成年后,父母会在离家 不远的地方另搭一寮房,让女儿搬进去独居,称为放寮。女性在放寮可以自行选择伴侣,并可与伴侣性交,已婚妇女仍居于放寮,丈夫到放寮与妻子相会,但妻子仍可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直到怀孕生子后,丈夫提出 要带妻子回男家,夫妻才一起在男家生活。
参考资料
- ^ 《梁书·东夷列传》:“扶桑国者,……其婚姻,婿往女家门外作屋,晨夕洒扫。经年,而女不悦,即驱之;相悦乃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