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孟奇(1897年1月3日—1998年4月13日),湖南汉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政治人物。

生平

1926年2月,帅孟奇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汉寿县委委员、江苏省委妇女部长等职位。1932年,因顾顺章等出卖而被捕,狱中遭受酷刑仍不屈服。抗日战争时期,被释放并担任中共湖南工委秘书长等职。此后前往延安,担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政治秘书、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委委员兼物资局书记。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中共中央妇委秘书长、代理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全国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后担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等职[1]文化大革命期间再次受到迫害。文革结束后,当选中纪委常委、中顾委委员[2]。其故居现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

参考文献

  1. ^ 党内楷模 女中英豪——帅孟奇. 腾讯网. [September 16, 2011]. 
  2. ^ 李鹏等前往北京医院向帅孟奇同志遗体作最后送别. 人民日报. [September 16,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5). 
  3. ^ 帅孟奇故居简介. 汉寿县党史办. [September 16,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