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货品

平行进口货品(英语:parallel import),或平行输入货品,一般俗称水货,为无经由正式代理商进口的货品。相对地,经由正式代理商进口的货品则俗称行货。水货未必等同于冒牌货,但是因为来源不明,所以有买到仿冒品的风险,因为无经由总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授权的代理商入口,所以若商品有问题可能求助无门。贩售“水货”因夹杂“制造合法”与“输入非法”的行为,又通称为“灰色市场”(gray market)[1]。视乎各地法律而定,某一商品的水货在某国家或地区可能被禁止销售。

水货的售价一般比较行货便宜,这可能是由于货品在不同国家的价格有差距,或者水货商的成本较行货为低。但是如果该货品在销售地仍然未推出,水货的售价则可能比较原产地为高。

水货与行货的分别一般在售后服务上,行货电子电器产品一般都附有有期限的免费或收费保修服务,由代理商提供。水货则可能完全没有保修服务,或由水货进口商提供。通常这些保养,只是在货品损坏后由水货进口商代为把货品运回输出国作维修,或由进口商自行提供维修服务。一些代理商则是在消费者自行负担费用的前提下,提供水货的维修服务。有的厂商对于其产品提供全球保固服务,则水货可和行货享有相同的售后服务。

电子产品及电器

一般来说,销售水货电子产品及电器不违法,但水货仍需符合当地有关电器及消费品安全的法律要求。

例子

  • 2004年12月,Sony日本推出携带式游戏机PSP,当时在其他地方仍未推出,在其他包括香港等地,水货成行成市,价格则比原产地日本为高。
  • 2012年9月,苹果公司美国推出第五代智能手机iPhone 5,当时只在部分国家推出。在其他包括台湾等地,水货到达香港,价格则比第一批销售国家为高。

出版品

版权物品例如书本、唱片、影碟、电脑软件等,由于不同地区人民的购买力可以存在很大差异,但该等物品的复制成本低,其版权持有人在衡量利益后,往往愿意在购买力低的地区降低售价出售,于是在不同地区便存在价格差异。水货商人可以从某些地区购入较低价的版权物品再运往其它地区出售图利。为了减少此种情况,某些国家和地区立法禁止或限制水货版权物品的输入,以保障版权持有人的利益,不过一般不会禁止个人从外地购入水货自用(有数量限制,另外在输入地非法的出版物仍然可能被拒绝带入)。

某些出版社要求须经授权方可发行、销售、陈列自家书籍,禁止将其平行输入销售至其他地区。

药品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设有药品注册制度,通常只容许已获得生产商授权的进口商申请某一药品的注册以供在当地销售。在此情况下,除非法律设有豁免,水货药品根本不可能合法进口销售。

例子

  • 2005年12月,香港政府证实2,700剂水货凡尔灵(Vaxigrip)流感疫苗深圳流入香港,其中1600剂已经使用,并有医务所替病人注射了这些水货流感疫苗,水货疫苗未经注册,质素欠缺保证,亦可能没有以适当温度储存,对接受疫苗者的身体可能有未知的影响。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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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章忠信. 水貨與平行輸入. 著作权笔记.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