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长宜(?—1645年),字德符浙江海盐县人,明末官员。

彭长宜

大明南直隶上海县知县
籍贯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兴府海盐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德符
出生 生年不详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海盐县
逝世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
南直隶上海县
出身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十六年(1643年)中癸未科三甲进士。授南直隶上海县知县,勤政爱民。福王即位,形势混乱。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南京城破。彭长宜挂印还乡,绝食而死。[1]一说其命家属回乡,自己则发誓与城池共存亡。不久,听说清廷派遣的安抚使即将到来,即闭户自缢殉国。[2]光绪《海盐县志》有传。

家族

彭宗孟,御史。

注释

  1. ^ 《海盐县志·卷十五·人物传》页七十四:彭长宜,字德符,御史宗孟长子。与弟期生同举万厯乙卯浙榜。久困礼闱,少司寇蔡奕琛奏举贤良方正,被征不应。当北至京口,游金焦,南涉越海,登普陀,即秦驻云岫佳节,亦必登临。凡所游厯,必纪之,以诗抒其怀抱。崇祯癸未始成进士,授上海知县。上海宦室豪奴倡乱,于川沙各攻围焚劫主家,吴中抚道发兵击杀,数百兵屯海上,滥诛不已。长宜闻变,单车之任,安抚百姓已定,乃申台司,请撤兵。民间讼狱,其以党乱相讦告者,请皆下县,审别真伪,冤者雪之,诬者坐之,保全甚众。逋赋数十万,次第清其干没,尽却耗羡,无锱铢溢。劝谕士民,与其糜金钱以供皂隶之鱼肉,不若以追呼敲朴之费,尽登之正供,则官民两利。由是,士民争先乐输,课额毕登,不笞一人,人以为前此所未有。大小之狱,必得其情,未尝偏听,请托之情遂绝。性仁慈,即胥隶不妄加挞人,亦不忍欺之。俸入不敷载米家中以自给大旱步祷,忧形于色。小舟遍入村落,察其成灾者,请命于上,得蠲赋,邑中莫不感泣。岁余,讼狱亦稀。日进诸生,谈文讲学,名流满座。士类有东海圣人之目。巡按采之,首疏荐于朝。南都失守,解印归里。遇兵丰山下,伤脰垂绝。舁归,悲痛不食,扼吭而卒。上海之民闻之,无不垂涕,为之立祠祷祀不衰,请于督学,入名宦祠。盖德政之入人者深至易代而民不能忘如此。
  2. ^ 《阅世编·卷四》:令君彭长宜,字德符,浙江海盐人也。成崇祯癸未进士。甲申夏,来令上海,谦和下士,慈惠爱民。凡署中器用、服食,并给俸薪银平买,或至家乡运至,丝毫不扰民间,即日用汲泉,例有水夫供给。公曰:“水夫,亦吾民也,何故而日索其汲?”乃计担而酬之值,故当时有不食上洋勺水之谣。先是差役借势扰民,胥吏舞文乱法,自公下车,即集众谕之曰:“吾来作令,誓不取民间一文。若辈不能藉衙门作生计矣,愿留者供役,欲去者听习他业,毋令父母妻子共受饥寒。”众咸感激,矢志效命,不敢欺,亦不忍欺也。故日刁讼,自公临谳,委曲谕之以情理,无不叹服,而里胥役蠹,侵粮抗法,公不施鞭朴而输将惟恐后期。以德化民,向闻其语,至是始见其人。时南中福藩新立,四镇拥众跋扈,各遣员役坐派地方督饷。至上海有横索经承酒食货赂者,公奋起力争,义形于色,员役亦服公之廉惠,相率敛威而去。抚院祁公彪佳有真切爱民之手札,代巡周公一敬有东海圣人之奖励,非虚语也。时权相马瑶草士英建议:凡童生应试者,令纳银三两,免其府县录送,竟赴学臣考试,公念贫士无由进取,乃亲试文理优长者,拔取二三十名,捐俸代为输纳,汇册送学使者。会学臣未及按试,而大兵已下金陵,弘光帝出走,公闻报即集诸童之纳银者,悉给还之。随令家属归里,誓与城社同亡。闻安抚使将至,公即闭户自经。学博陶公铸,公之同乡湖州人也,急走解之,百端慰谕,扶之偕归。公乃徒步出郭,百姓仓卒追送者,不可胜数,授以骑乘之,赠以赆不纳,阖县如失慈母。其后大兵入浙,抵海盐,公曰:“吾为令不能与城俱亡,悔之无及,今日犹得死于故主之土。”遂不食而卒。顺治中,邑人慕公不置,肖像奉祠于城隍之东偏,即今玉皇阁下面东遗像是也。

参考书目

  • 《阅世编》,叶梦珠。
  • 《海盐县志》,王彬徐用仪,清光绪三年(1877年),蔚文书院 刻本。
  • 《上海县志》
官衔
前任:
章光岳
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知县
崇祯十六年(1643年)上任
继任:
(清)陶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