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专区
承德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河北省北部。1955年置,专员公署驻承德市。辖原属热河省的青龙、兴隆、平泉、滦平、丰宁、隆化、围场、承德8县。
河北省承德专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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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的专区 | |||||||||
1955年—1968年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 | ||||||||
首府 | 承德市 | ||||||||
历史 | |||||||||
• 成立 | 1955年 | ||||||||
• 废除 | 196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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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承德市划归承德专署领导;撤销承德县,并入承德市和兴隆县。1960年,承德市升为地级市;承德专区撤销,辖县划归承德市。
1961年,复设承德专区,专署驻承德市;承德市降为县级市,恢复承德县。1962年,由青龙、承德2县析置宽城县。专区辖1市9县。
1968年,撤销承德专区,改置承德地区。
承德地区
承德地区辖原承德专区的承德市、青龙县、宽城县、兴隆县、平泉县、承德县、滦平县、丰宁县、隆化县、围场县,共1市、9县。
1983年5月5日,将青龙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
1983年11月15日,承德市升为省辖市,将承德县划归承德市管辖。
1986年12月2日,撤销丰宁县,设立丰宁满族自治县。
1989年6月29日,撤销围场县、宽城县,设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宽城满族自治县。
1993年6月19日,撤销承德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兴隆、平泉、滦平、隆化县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7县划归承德市管辖。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石家庄等六个地区地、市合并问题的批复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