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林(1944年4月—2021年6月20日),男,汉族吉林农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1][2]

李清林
中共河南省纪委书记
任期
2001年10月—2006年8月
前任董雷
继任叶青纯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
任期
1999年5月—2001年10月
前任郑增茂
继任张世军
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
任期
1999年5月—2001年10月
前任索长有
继任王宗璋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4年4月
黑龙江省安达县
逝世2021年6月20日(2021岁—06—20)(77岁)
北京市朝阳区
籍贯吉林农安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母校哈尔滨师范学院
职业政治人物
经历

生平

1944年4月生于黑龙江省安达县,原籍吉林农安[3]。1963年8月进入哈尔滨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7年9月至1968年7月,留校待分配。1968年7月至1970年5月,任黑龙江省肇州县新福公社高中教师、校革委会副主任。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5月至1973年9月,任中共肇州县委办公室干事、县委政策研究室副科级研究员。1973年9月至1975年10月,任肇州县榆树公社党委副书记、榆树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0月至1977年10月,任中共肇州县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77年10月至1983年9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科级巡视员、副处长。1983年9月至1988年1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88年11月至1990年2月,任中共松花江地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1992年10月至1993年5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4][5]。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其间于1997年5月至1997年8月兼任哈尔滨市委书记)。1997年8月至1999年5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1999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2006年8月至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6]。2013年7月退休。2021年6月20日11时12分在北京市解放军306医院逝世[7]

参考文献

  1.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清林.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3.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 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名录. 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3: 175. ISBN 7800236153. 
  4. ^ 于俊道 (编). 中国共产党名人录.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 678. ISBN 7220027621. 
  5. ^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编).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 353. ISBN 7801369521. 
  6. ^ 李清林同志生平. 河南日报. 2021-06-25 [2022-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2). 
  7. ^ 讣告. 中国法学会. 2021-06-22 [2022-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2).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董雷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01年10月-2006年8月
继任:
叶青纯
前任:
郑增茂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9年5月-2001年10月
继任:
张世军
前任:
索长有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员会书记
1997年5月-1999年5月
继任:
王宗璋
前任:
王海彦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0年2月-1992年10月
继任:
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