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 (律师)
中国律师
李庄(1961年6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人,祖籍山东安丘,律师。他是李庄案的当事人。
李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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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河北省石家庄 | 1961年6月23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教育程度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 |
职业 | 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亲属 | 子李亚童律师 |
生平
2009年,薄熙来主政的重庆发起“唱红打黑”,商人龚刚模被列涉黑大案主犯,李庄受聘任辩护人,之后却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遭判监禁一年半,于2011年中刑满出狱。2012年中共十八大期间,李庄11月15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控告,指控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1]
现况
李庄曾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活跃于国内各大法律讲座研讨会场,同时也以“非律师”身份用公民代理、单位推荐等方式继续代理案件。[来源请求]
参考文献
- ^ 李莊談重慶中院將約談冤案經歷. BBC中文网. 2012年11月28日 [2012-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