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典
《钦定续通典》,清嵇璜、刘墉等于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纪昀等校订,成书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十通之一。与《钦定续通志》《钦定续文献通考》,合称为“续三通”。
内容
《续通典》,全书一百五十卷,体例仿《通典》,惟兵、刑分设二门,共九门,门下子目稍有改变。取财原则是先见取正史,再参以《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集札》《明会典》等典志。全书详细记载唐肃宗至德元年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典章政制,兴亡得失,尤以明史料最详。
目录
《续通典》目录,续通典一百五十卷,食货凡十六卷(卷一至十六)、选举凡六卷(卷十七至二十二)、职官凡二十二卷(卷二十三至四十四)、礼凡四十卷(卷四十五至八十四)、乐凡七卷(卷八十五至九十一)、兵凡十五卷(卷九十二至一百六)、刑法凡十四卷(卷一百七至一百二十)、州郡凡二十六卷(卷一百二十一至一百四十六)、边防凡四卷(卷一百四十七至一百五十)。
提要
《四库提要》:“杜佑《通典》,终于天宝之末。是书所续,自唐肃宗至德元年讫明崇祯末年。凡《选举》六卷,《职官》二十二卷,《礼》四十一卷,《乐》七卷,《兵》十二卷,《刑》十六卷,《州郡》十八卷,《边防》四卷,《食货》十八卷。篇目一仍杜氏之旧。惟杜氏以兵制附《刑》后,今则《兵》《刑》各为一篇,稍有不同。考古者虞廷九官,有士而无司马。凡蛮夷寇贼,一隶于士。《鲁语》臧文仲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朴。”则兵刑可以为一。又《左传》纪少昊以祝鸠为司马,爽鸠为司寇。而秋官、夏官《周礼》亦分两职。则兵刑亦可为二。以事迹多寡,卷帙繁简,酌为门目之分合,其宏旨仍不异也。至于编纂之例,唐代年祀稍远,旧典多亡。五代及辽,文献靡征,史书太略,则旁搜图籍以求详。明代见闻最近,杂记实繁。宋、金及元,著作本多,遗编亦伙,则严核异同以传信。总期于既精既博,不滥不遗。案,《宋史•艺文志》有宋白《续通典》二百卷,今其书已亡。陈振孙《书录解题》载其咸平三年奉诏,四年九月书成,起唐至德初,迄周显德末。又载王钦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数千载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今之所载二百余年,亦如前书卷数,时论非其重复。兹编仰禀圣裁,酌乎繁简之中。而九百七十八年内典制之源流,政治之得失,条分件系,纲举目张。诚所谓记事提要,纂言钩玄,较诸杜氏原书,实有过之无不及。宋白所续,更区区不足道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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