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起潜(?—1629年),字用潜,江西进贤县人,山东曹州籍。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举人[1],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初任顺天府武清县知县,调遵化县,因事牵连被劾,解职候代。崇祯二年(1629年)十一月,后金入关袭扰,兵临遵化。武起潜随巡抚王元雅与推官何天球、新任知县徐泽等凭城拒守,城破身死。《明史》有传[2][3]

参考文献

  1.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选举》: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武起潜 曹州人
  2. ^ 《明史·卷291》:李献明,字思皇,寿光人。崇祯元年进士。授保定推官。明年十一月,大清兵临遵化,巡抚王元雅与推官何天球、遵化知县徐泽及先任知县武起潜等凭城拒守。时献明以察核官库驻城中。或谓此邑非君所辖,去无罪。献明正色曰:“莫非王土,安敢见危避难。”请守东门,城破死之。
    元雅,太原人。为巡抚数月即遇变,自缢死。天球以永平推官理遵化军饷。泽,字兑若,襄阳人,献明同年进士。莅任七日,与天球、起潜并殉难。
    起潜,字用潜,进贤人。天启五年进士。初为武清知县,有诸生为人所讦,纳金酒瓮以献。起潜召学官及诸生贫者数人,置瓮庭中,谓之曰:“美酒不可独享,与诸生共之。”酒尽,金见,其人惶恐请罪,即以金分畀贫者。治县一年,有声,调繁遵化。坐事被劾,解官候代,遂及于难。
    巡抚方大任论畿辅诸臣功罪,因言元雅有失城罪,而一死节概凛然,足以盖愆。枢辅孙承宗请恤殉难诸臣,亦首元雅。帝赠献明、天球光禄少卿,泽光禄丞,俱荫一子。元雅以大吏失城,赠恤不及。
  3.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武起潜 字用潜,曹州人,天启乙丑进士。授武清令,有诸生为人所讦,纳金酒瓮以献。起潜召学博及诸生贫者数人,置瓮庭中,谓之曰:“与诸生共酌之。”酒尽金见,其人惶恐,即以金分资贫者。治县一载,申革东河牙税,又请改驿递传饷车辆为水运,商民便之。调繁遵化,治大猾徐名标毙之狱,一邑称快;己巳遵化城破,起潜及妻范氏皆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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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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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一》,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毛九华
明朝武清县知县
1627年-1629年
继任:
王国训
明朝遵化县知县
1629年
继任:
徐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