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宁
归宁又叫回娘家、返外家,系指已婚妇人由夫家返外家。一般返外家叫归宁[1],而迫不得已返外家,叫大归,例如亡国、遭夫弃、旧时犯七出之条等[1]。而初结婚,亦有回门之礼,亦系归宁一种。
儒家文化圈古代父系社会传统习俗,女性出嫁即脱离原生家庭,成为夫家成员,并不能随时回娘家,加上古时交通不便,因此人们很重视归宁。归宁系女性人思念父母,[1]。归宁,“归宁父母”见《诗经. 周南.葛覃》,《毛传》说:“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耳。”文意告知嫁出去的女儿,有时间,要回娘家探望父母,问候双亲健康安宁。古代多是女家父母作或长辈作主,会出信给夫家长辈,求准许女儿回娘家。不过名义上不是岳父母出信,因为归宁系女学思念父母省亲,传统上是由兄弟代出[1]。如果父母俱亡,就不能称为归宁[1]。
今俗
现代交通方便,而女性亦未必同夫家家人同住,所以女性可以频密回娘家,但在特定节日或父母生日时,仍然会特别重视。今日初二媳妇回娘家是台湾传统习俗,宋朝妇女归宁不一定在初二。南宋笔记江陵乡野录记载“昔诸侯之女既嫁,父母存,则归宁,不然,则否。今乡俗皆以正月二日、四日、六日归宁父母,若父母已殁,则于三、七日宁于兄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