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见龙
毛见龙(1651年2月27日(顺治八年二月八日)—1697年10月27日(康煕三十六年九月十三日)),和名嵩原亲方安依,童名思德,号紫云,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毛氏美里殿内一世。
毛见龙是毛晟旭(新城亲方安充)的第三子。康煕七年(1668年),赐具志川间切天愿地头职。康煕十一年(1672年),转任国头间切边土名地头职。康煕十二年(1673年),任御双纸库理职、转任真和志间切总地头职,赐知行高五十斛,称识名亲云上安依。
康熙十九年(1680年),以耳目官的身份,与正议大夫梁邦翰(国吉亲云上)一起前往清朝进贡,请求册封尚贞为王。[1]由于琉球航海道远,清朝的礼部奏请以暹罗之例停止派遣册封使,而是让贡使直接将册封的敕诰带回。毛见龙等得知后,坚决请求派遣册封使,由礼部转达奏闻,得到康熙帝的允许。翌年归国。[2]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为禀报进贡使回国事,与存留通事蔡应瑞(高良通事亲云上)一起出使萨摩藩。[3]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任久米岛检者,作成备忘录《久米岛规模帐》。同年十一月四日(12月4日)被任命为三司官。康煕三十六年正月九日(1697年1月31日),转任美里间切总地头职。同年九月十三日(10月27日)卒,寿四十七岁。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1709年12月17日),追赠紫地浮织冠。[4]
家族
参考资料
毛见龙(嵩原安依) | ||
前任: 毛国珍 (池城安宪) |
琉球国酉日番法司 1670年—1690年 |
继任: 毛天相 (池城安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