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轰炸机
三菱G7M泰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以一式陆攻研制进化为高速远距离轰炸机,本机是由三菱重工自行研制。原本可以顺利完成,但是研制过程中发现多处问题,最后被终止。
研发简史
在珍珠港事件前,三菱重工在1941年初期正生产一式陆攻中,突然海军经由空技厂提示三菱计划要求书原案,并下令进行研制“十六试验陆上轰炸机泰山”(G7M,又称M60)。
计划要求书原案是:
- 1.最高速度555.6公里/小时(高度5,500米)
- 2.实用上升限度为8,000至1,0000米
- 3.航程为7,408公里
- 4.载弹量为1,000公斤
- 5.自卫火力为2公分机炮两门、4挺7.7毫米机关枪和1/2整体燃料箱外覆防弹橡胶、乘员4至6名
原本是由主任设计师本庄季郎研制,但是发现双引擎机无法满足以上要求,需采四引擎机,可是军方表面上拒绝的理由并非技术问题,而是使用四引擎机时引擎补给困难,飞机整备、使用上也会烦杂,因此要求仍采双引擎案。
直至1941年8月,高桥已治郎技师代任本庄技师后,提出安装三菱重工自行研制液冷H型24汽缸2,200马力“十四试ヌ号”引擎(海军代号ME2A)轻武装双引擎机构想,而重新展开。其实参考来源是纳粹德国空军的亨克He 177轰炸机类似设计,可以达到海军的飞行和高空性能要求。可是纳粹德国发动巴巴罗萨作战,难以自德国进口精密加工机械,ME2A引擎就中止。
直至9月,换回本庄技师后,提出安装三菱重工自行研制MK10A引擎。作成最高速度518.6公里/小时、航续距离5556公里,其他要求比照原案的新计划案。但是军方又再提出多项新要求强化武装和提高性能,由于增强武装关系导致太重,而安装MK10A引擎定案可能下降,因此再中止。
直至1942年2月至10月,本庄技师指导下的疋田彻郎技师负责计划而重新展开作业,首先试算完全满足海军要求事项的飞机性能应该有什么水准,即使海军也承认要求太高,但是在八个月内提出不少要求项目和修定飞行性能数据;例如防弹设备、自卫火力、载弹量、俯冲拉起时荷重倍数、最高速度、航续距离、起飞滑行距离等花了不少时间研制高性能泰山轰炸机。
1943年8月因为轰炸拉包尔而战局恶化,对武装与防弹的强化要求高于航续力,配合情势与<性能标准>要求下,安装MK10A引擎、最高速度以上述计划要求书原案、航续距离2778公里、自卫火力为上部D式(法国汤普逊式)联装动力炮塔为九九式2公分机炮两门、6挺二年式13.2毫米机关枪、载弹量为1,000至1,500公斤、1,000鱼雷×1、燃料箱完全防弹(外覆橡胶)、重要部分装备防弹装甲(能抵御勃朗宁M2的.50 BMG穿甲弹,穿甲榴弹和穿甲燃烧弹)、乘员5名。
1944年6月由于日本海军官员对银河轰炸机的飞行性能和载弹量较为满意,加之中岛重工研发的连山轰炸机进展为八成五,和为海军准备下一个战役而生产现时军机,为节省资源,至止,日本海军历史上空前绝后重武装和高性能超重双引擎轰炸机研制胎死腹中。
结论
泰山轰炸机是以一式陆攻为基础,改制成的重武装和高性能双引擎重轰炸机,可是日本海军对泰山性能要求缺乏远见,不仅同时试作多种性质相近的试作机,性能要求更是再三变化,令厂商有限的设计与制作能力疲于奔命,最终赶不上战局需要。加之美国海军换上新武器(F6F地狱猫战斗机、近发引信),使双引擎重轰炸机难以迎战。战争后期,日本海军官员又对四发重型轰炸机较为青睐,加之为节省资源,所以中止泰山轰炸机的研制是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