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
采取的措施
捕捉、绝育、释放(又称TNR)是常见处理流浪猫犬的方式。而收容流浪动物后,安排领养或安乐死亦是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处理流浪猫狗的常见手段。
- 各地处理情况
在中国大陆,动物权利尚处于争议领域,有收容机制,每隔一段时间也会传出大型的专项整治行动,此行动主要以扑杀为主[1]。
在香港,目前流浪动物的处理政策收容与认养并行,会在收容一段时间后,若无人认养会进行人道毁灭[2]。
澳门市政署近年积极主动将捕捉到的流浪动物绝育后进行认养(简称TNA),改善流浪动物的生活及福利[3]。
台湾的流浪动物,依据中央主管机关农业部政策,各地方政府均有成立收容所[4],经民众通报收容的流浪动物,在2015年之前是收容12夜后会进行扑杀,动保修正案“收容所零扑杀”正式通过并在两年缓冲及修正后,2017年2月正式上路[5]。
相关
参考来源
- ^ 中國「運動式撲殺」流浪貓狗:在不尊重生命的體制裡,人和動物其實在一條船上. 关键评论. 2023-12-03 [2024-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7) (中文(台湾)).
- ^ 邹颂华. 香港觀察:在購買與領養之間──談香港動物福祉. BBCNEWS中文. 2016-05-24 [2024-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7) (中文).
- ^ 《澳门》杂志 第154期. 給流浪動物覓好歸宿.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2023-07-28 [2024-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7) (中文).
- ^ 公立收容所. 动物保护资讯网. [2024-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19) (中文(台湾)).
- ^ 陈信安. 當中途之家變成終養站,直擊12夜終結後的公立收容所真相. 报导者. 2023-04-20 [2024-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6)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