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励精(?—1644年),西安府蒲城县[1]明朝政治与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

王励精自选贡出身,崇祯年间担任广西通判,转崇庆知州,在当地推行善政。崇祯十七年(1644年)八月成都失陷,崇庆州的居民闻风而逃,他的仆人劝他离开[1]。王励精拒绝离开,穿好官服向北面拜,再向西拜,从容地在墙壁写下“孔曰成仁”等字句;再登上城楼于支柱绑上利刀,放置火药在楼下。很快传来敌军骑兵渡江,他纵火焚烧城楼,利刀贯胸而死;张献忠感叹他的忠节,好好埋葬他的尸体。他写下的字句从没有褪色,二十多年后州人建祠祭祀他。祭祀完毕,墙壁立即倒下,使远近的人都感到叹异[2]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王励精,蒲城人。崇祯中,繇选贡授广西通判,迁崇庆知州,多善政。十七年八月,成都破,州人闻风避,其仆劝之去。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励精不可,具朝服北面拜,复西向如礼,从容于甬壁书孔曰成仁数语。登楼以利刃缚柱,贮火药楼下。倏报敌骑渡江,纵火焚楼,触刃贯胸死。张献忠壮其节,葬之。所书字风雨不减,后二十余年州人建祠祀之。祀毕壁即颓,远近叹异。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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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