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难民
环境难民指因天灾、人为破坏环境、或气候变迁而导致之流离失所者,包含境内迁徙和境外迁徙。环境难民的成因类型分为五种,分别是:长期性环境退化、突发性破坏、气候变迁、人为意外、以及武装冲突。
成因说明
长期性环境退化
指生态系统破坏,导致生物无法栖息,或人们无法再利用土地垦殖、生存,通常具不可复原性。如:沙漠化、森林垦筏、土壤盐化、海平面上升、全球暖化等。自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加速利用土地,尤其采用破坏性农耕,造成大片自然资源流失,若不加以改善,未来将出现水资源枯竭、森林覆盖消失、土地资源耗尽等现象。
突发性破坏
指自然界中突发的异常现象,俗称天灾。通常难以回复、且重建工程浩大。如:飓风、洪水、森林大火、海啸、干旱、火山爆发等。
气候变迁
其成因分别为地表活动和环境与气候变迁。此处指环境直接受气候影响之案例,不包含人为活动。
人为意外
指人为疏失或件统建构不良,而未做好安全防护所造成的灾害。所造成的影响通常为永久性,且瞬间就能形成,例如1986年俄罗斯切尔诺贝利核子事故。
武装冲突
此处指因战争目的为直接破坏环境,而导致居民迁徙,和战争伤害人民造成逃离之情况有所差异,通常为战争需要、或抢夺自然经济资源而产生。如美国在越战时使用的橙剂、以及波斯湾战争时,伊拉克蓄意破坏科威特油井,原油大量燃烧导致严重空气污染、800万桶原油流入海中,让海岸线居民被迫迁移。
参考文献
- 王震宇. 氣候變遷與環境難民保障機制之研究. 民国103年.
- 泓志铭. 氣候變遷與氣候難民. 民国105年.